静电理疗贴:请问对工伤法律五十二条怎么理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6:01:19
第五十二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现在他那个职业病诊断出来是重度耳聋的职业病.
1.而在以前送资料时其中有一份工厂单位的噪声检测报告.这份报告是因为我要职业病诊断.工厂单位才去申请的.在这以前从来没有申请过.这样我是否可以通过这份材料来说明以前工厂单位并未对这个噪声性耳聋的重视,导致患者严重病变,
2.而他们国有单位从未提供过职业防护用具.
3.诊断为职业病后没及时安排医治.只让患者自已去看病.而这个耳聋无法医治为理由向人民法院起诉呢????他职业病诊断为重度耳聋.谢谢.随便提一下.我是浙江的.你对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是如何理解的.如果可以,我可以去参考那些法律条文???

一、职业病经治疗后仍留有残疾者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及赔偿待遇;伤、病残仍未完全恢复者,可以继续到医疗机构治疗和康复;
二、取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你还可以通过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未提供安全防护等),追究单位的违约责任,具体的依据见劳动部的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笔者曾经代理的一个职业病的案例就争取到了相应的赔偿;
三、你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