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业主题学生演讲稿:什么叫抗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6:54:09
经济合同中的抗辩是什么意思/

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或检索抗辩权)等。

同时履行抗辩权
⒈成立要件 ①双方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② ②行使抗辩权之当事人a。无先行给付义务 b。无先后履行顺序 c。双方当 事人均享有 不存在违约问题
③他方当事人未提出给付
⒉效力 行使后实体法上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的效力,但无消灭他方请求权和请求他方先为给付效力。

先履行抗辩权
⒈成立 ①同一合同,互负债务
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
③他方未为先给付义务
⒉效力 行使后,发生阻却他方请求权效力,但无消灭他方请求权效力 行使此权与违约责任并存

不安抗辩权
⒈成立 ①一方有先为给付义务
②有难为给付之状况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有抽、转、逃行为害及债权人
c.丧失商业信誉
d.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罢工、政府禁令)
③他方未提供担保
⒉行使 ① 不安抗辩人举证 难为给付之状况的确证
②及时通知 只可暂时中止合同 要求对方担保 否则可行使合同解除权
⒊效力 ①中止先行给付
通知(对方)即生效(不需诉讼 )
②相对人提供担保
③相对人不提供担保且合理期限内难为改变,得行使解除权

参考资料:http://www.scsfks.com/sfks1/ReadNews.asp?NewsID=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