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纪录片观后感400:咨询一个动画剧本创作大纲(约转让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4:01:37
法律专业人士帮我看下这份协议,我是乙方,以下这份协议里是否还应补充其他条款以确保乙方利益?
剧本大纲转让协议如下:
“ 乙方于2004年参与甲方所创立的公司之《***》剧本创作,由剧本创作未能达到要求,未被采用。但甲方认为乙方的《***》故事梗概仍有可取之处,为此甲方愿意在乙方《***》的故事梗概基础上重新进行剧本创作。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同意将《***》故事梗概转让给甲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一千元的价格将《***》故事梗概一次性转让给甲方(故事梗概如附件)。乙方保证不得再将此故事梗概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如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3. 付款日期:协议签订后的10日内。
本协议一式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解决。”
我不知道最终甲方对我的创作思路的利用率有多高,他所谓的“可取之处”比较含糊,当然他现在也不能确定最终出来的作品会采纳我其中的多少东西。1000元买我的整个故事思路是否合理(我的这份故事梗概大约是七八集动画片剧本的内容大纲)?
烦请尽快帮我解惑,非常感谢。

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合同应当包括:作品的名称,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根据你的描述,乙方同意将剧作大纲的全部权利一次性转让,乙方对剧作大纲已失去处分权利,因此你的担心是没用的。如果你觉得价金不对等,可以和甲方协商,同时为了免除日后的纠纷,尽量明确违约条款以及纠纷解决方式。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