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董振堂小说:刑事案例辩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1:48:59
这是一个关于不纯正不作为杀人的辩题,希望各位给提点意见和建议,简要提出些要点或辩点,并稍做分析。我是作为反方即辩方的,先谢啦!

案例:
被告人:高明,45岁,农民。高明与妻子谢丽经常吵架,为此,高明多次对谢进行殴打。谢丽曾以喝农药、上吊自杀相威胁,但每次只是说说而已。2002年11月11日19:00时,因高明责备谢丽未及时准备晚餐,而谢丽认为自己白天在工厂上班,很劳累,应该由高明准备晚饭。两人发生争执,高明一气之下打了谢丽一耳光就往外走。谢丽拦住高明,高喊:“今天你要是走出家门,我就喝农药死!”高明说:“你喝就喝,想吓唬谁”,随后冲出家门,并把门反锁上。晚上,当高明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口吐白沫,已经死去多时。后经法医鉴定,谢丽系喝农药致死。
控方:被告人高明构成故意杀人罪。
辩方:被告人高明不构成犯罪。

满意加分!!!!!!
可否提供连环问题用于自由论辩阶段,引对方来证明我方的观点。还有,辩题就是高明无罪,请从这方面阐述要点!

这怎么辩啊,实际中这样的案例都是判有罪的,不过,我认为,你可以从高的妻子是一个正常,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能认清自己的行为这一点上辩一下,楼上的,我认为不是过失,因为高说了一句话,你喝就喝,吓唬谁,这点上看高至少是间接故意

不构成故意,因为,高明主观上并不想让妻子死,有点接近过失杀人,过失杀人是可能遇知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但如果他知道妻子会真死,一定会阴止的,不可能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高明殴打妻子确实不对,但不会因妻子的死而承担刑事责任

我觉得高明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且还带有家庭暴力,在高明听到妻子要喝农药的时候应该进行劝阻,在高明说的话里面带有一种讽刺和叫唆语气,而且出去以后把门反锁,所以我觉得高明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