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的形式特征:我和男友都是“第一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4:52:59
我和现在的男友同居了,说是同居,但是却没睡“一起”
因为我和他都已经20出头的人了,居然都是“处子”
在这样的一个年代,可以说不多见了
但在欣慰的同时,就是我和他之间该怎么避孕呢?这一直很困饶我们
让我们不敢轻易去尝试真正的相爱
希望大家给点建议
让我们得到比较健康和科学的避孕措施

1:怎样应用避孕药膏
避孕药膏内含有醋酸苯汞和羟基苯甲酸乙脂,是半透明糊状物,其作用是杀死精子和阻止精子进入子宫腔。

其使用方法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他避孕工具合用:

1.单独使用性交前,把避孕药膏5毫升左右用挤入器注入阴道深部即可;

2.与阴道隔膜合用在阴道隔膜放入前,把避孕药膏挤在阴道隔膜圆顶凸凹两面上和隔膜边缘的弹簧环上,用手指把药膏涂抹均匀,然后将其放入阴道中;

3.与避孕套合用在避孕套顶端涂些避孕药膏,可提高避孕效果,一般地讲此药膏单独使用避孕效果差,与其他避孕工具合用,效果较好。
2:
女性如何选用避孕药?

凡是已婚育龄妇女,身体健康无重要脏器的器质性病变,都可以暂用避孕药节育。但是,避孕药种类繁多,如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用呢?
(1)夫妻在一起,生活有规律,可坚持每日口服者,选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如口服避孕药1号、2号;从月经的第五天开始服用,每日一片,连服22天即可。
(2)夫妻在一起,生活无规律,不能坚持每日口服,可选用长效口服避孕药,如复方18甲基炔诺酮,从月经的第五天服一次药,间隔20天服第二次,以后每月服一次,每次一片即可。
(3)夫妻两地分居。探亲时,可服探亲避孕药,如探亲片1号等;房事前8小时服一片,再每晚服1片,直到探亲结束,次晨再服一次,它不适长期使用。
(4)发现其它避孕失败,或被强奸者,可在24小时内口服事后避孕药,如乙烯雌酚50毫克,连用五天。
(5)口服避孕药引起胃肠不适的女性,可选避孕针。
3:
短效避孕药应怎样服用
短效避孕药虽然有几种,但服法完全一样,即从月经第一天算起,第五天开始(千万不要从月经干净后5天开始)每晚服药1片,连服22天,不能间断。万一漏服,翌日晨应及时补上。停药后1-3天自然行经,行经第五天再开始服下一周的药。若停药7天仍不行经,也要开始服下一个周期的药。如果连续3个月不行经,则停药,改用其它方法避孕措施,否则一旦恢复排卵就可能受孕。排卵后如未受孕,子宫内膜才脱落而出现月经,也就是说,排卵在前,行经在后,若不采取措施,行经前就可能受孕。
4:口服避孕药的好处
今天,口服避孕药,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药物,并随着避孕药的不断改进,使其具有了以下几点好处:

首先是质量提高和副作用变小

今天的避孕药已大大不同于早期的避孕药,雌激素含量降低了80%,孕激素降低了90%,今天的避孕药已经不再有诸如体重增加、形成血栓、引起心脏病等许多副作用。当然,避孕药并不是像瓶水一样对身体无害,少数有高血压或糖尿病的妇女也可能有恶心、月经周期紊乱或情绪变化无常等症状。但总的来说,现代避孕药对妇女身体的健康基本上可以说是无害的。

其次是能有效地控制月经量

口服避孕药能缓慢释放雌激素和孕激素,阻止人体产生这两种激素,从而阻止卵巢排卵达到避孕的目的,能使月经周期有规律性,来经量减少,并能减少诸如腹部发胀乳房疼痛等经前综合症。

第三是能使皮肤变得更加光洁

避孕药所含的几种激素还能使皮肤更加光洁,对改善皮肤健康非常有好处,这是许多试验所证明的功效。

第四是降低了患癌症的可能性

避孕药最令人意想不到的功效是可以预防卵巢癌和子宫内膜癌,服用避孕药可使妇女患卵巢癌的危险性降低40%,长期服用时降低幅度高达80%,还可以抑制结肠直肠癌。

第五是对生育毫无害处

至今为止还没有发现胎儿出现发育问题或先天性缺陷与避孕药有关系,避孕药甚至可以保护妇女的生育能力,因其释放的激素可以阻止生殖道感染导致输卵管受创伤而引起的盆腔炎、子宫组织增生引起的子宫内膜异位和良性卵巢囊肿,但为安全起见,医生还是建议妇女服用避孕药后三个月再怀孕。

第六是改善了妇女的精神面貌

服用避孕药最大的好处是能使妇女的精神情绪更好,在月经期情绪更好,甚至当月里情绪都更好,因为不用再想着怕怀孕等问题。

第七是能提高性生活质量

许多研究发现,服用避孕药的妇女比不服药的妇女性生活更频繁,效果也更佳,因为月经量减少了,经前综合症减轻了,性欲冲动也更强了。

第八是起到了延缓衰老的作用

避孕药能维持平衡的雌激素水平,可以把这种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雌激素还能增强妇女的骨质,许多研究表明,长期服用避孕药可以延缓甚至防止妇女在50岁以后开始的骨质损失。

第九是还有紧急避孕补救作用

口服避孕药还有一个特殊的用途,即是在没有采取避孕措施的性生活之后的72小时之内服用两颗,可防止排卵和受精卵着床,其有效率可达75%。

第十是有多种选择的余地

目前的避孕药种类很多,即使服用某种避孕药出现一些副作用,也可以有多种选择服用另一种避孕药,同样能起到很好的效果,考虑其他的避孕措施,口服避孕药为计划生育和选择生育与否提供了多一种选择的机会。

6:避孕药漏服怎么办

使用短效避孕药时,要求从月经第五天开始每晚1片,连服用22片,不得遗漏。如果漏服,血液中雌激素水平下降,就会出现阴道出血,叫突破出血。突破出血发生率与漏服关系密切。漏服1次,出血发生率为15%;漏服2次,出血发生率为20%~60%;漏服3次,则出血发生率为60%~100%。因此服药期间应避免漏服。万一漏服,第二天早晨应及时补服1片。如果漏服出血多如月经,则应停止用药,把它算做一次月经,第五天再开始服下一周期的药。漏服不但可能出血,而且影响避孕效果。因此服药过程中,思想上一定要十分重视。为了避免漏服,应把药放在床旁方便处,丈夫也有责任随时提醒。

7:口服避孕药

大多数人口服避孕药都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也有少数人因体质关系可能会出现一些副作用,不过,这也无关紧要,稍作处理即可安然无恙。

早孕样反应口服避孕药后如出现恶心、呕吐、挑食等,这是避孕药中的雌激素刺激了胃黏膜而引起的,这是一种暂时性现象,等胃黏膜适应了这种刺激,也就习惯成自然了。反应比较强烈的人,需要适当服用一点控制此类反应的药物,如维生素B6及山茛菪碱类药物,或配合吃些含维生素B6丰富的食物,如瘦肉、肝、蛋黄等,可缩短这一不适过程。

月经失调个别人口服避孕药(尤其是短效避孕药)后,可出现月经失调现象,轻者无需治疗。一般停经两个月以上为重者,要改用其他避孕措施,同时要每天服用氯酚胺50毫克,连服5天,至次月又服5天,连服3个月即可好转。

出血避孕药因故漏服后,可能出现子宫出血。若发生于月经周期前半期,可加服炔雌醇0.05~0.15毫克,直至服完22片为止;若发生于月经周期后半期,可于每晚再服0.5~1片避孕药,直至服完22片为止。如能配合吃些动物肝脏、血等含铁丰富的食物则更好。

出现妊娠斑有的妇女服用避孕药后会出现妊娠斑,其实,这种色素沉着斑并非妊娠所特有,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增长率高时均可发生。对这种色素沉着斑,只要停用避孕药,它就会逐渐消退。如能在饮食中增加一些富含维生素C的新鲜蔬菜和水果,如青菜、白菜、芹菜、西红柿及桔子、橙子等,色素沉着斑就会消失得更快些。
8:口服避孕药应怎样保存
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应当妥善将其保管好,以防受潮、变质、破碎及误服等等意外情况的出现。

大多数避孕药是糖衣片,而避孕药的有效成分在糖衣中,因此避孕药片应该放在阴凉、干燥的地方,防止受热受潮,否则会使药片外面的糖衣层潮解失效或干燥脱落,因而影响避孕效果。

避孕药片有一定的甜味,有的避孕药还有鲜艳的颜色,容易被孩子误服而造成肝脏损害或引起假性早熟,故家中有小孩时,应把避孕药片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以防小孩误服。

9:口服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口服避孕药的有效成分都在药片外层的糖衣上。在服药时要检查药片是否完整,如发现药片受潮、糖衣剥落就不能再服用。

少数初服者会出现恶心、呕吐、头昏无力等现象,不必紧张,要坚持服药,症状会渐渐减轻并消失。服用维生素C和B6,症状也会减轻。也可吃些咸菜、生姜或喝浓茶来帮助减轻不适感。

服药期间如丈夫或妻子外出,妻子仍要坚持把22片服完,以免造成避孕失败或打乱正常的月经周期。如有漏服,应在24小时内补服1片。

一种药物不宜长期服用,应与避孕工具交替使用。

服药期间避免服用某些药物,否则可能使避孕失败。常见有可能使避孕失败的药物有土霉素、四环素、氯霉素、呋喃、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利福平等。

10:停服避孕药后不宜怀孕
避孕药是由小剂量的雌激素和孕激素合成,主要作用是抑制排卵;改变宫腔粘液的性状,阻止精子进子进入宫腔;妨碍受精卵着床等。

一般来说,停服避孕药一个月,卵巢就可以恢复排卵功能。

避孕药对胎儿有无影响?为此,许多国家的科学家做过大量研究,目前还没有定论。大多数科学家认为,避孕药由于剂量小,对胎儿无明显毒害作用。停服避孕药后短期内怀孕,先天性畸形发生率与未服避孕药妇女之间无差异。但也有人认为,雌激素或孕激素可引起胎儿生殖器异常(女性胎儿男性化,男性胎儿女性化),并可发生腭裂及脊椎、肛门和心脏畸形等。因此,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对于较长时间服用避孕药的妇女,一旦避孕失败而怀孕,应做人工流产。服用避孕药而又希望生育妇女,则应在停服避孕药半年后怀孕
11:服用避孕药能拔牙吗?
不要在月经期间拔牙恐怕大家都知道,但拔牙与服避孕药的关系,好多人并不知晓。

有一种叫干槽症的病,指的是拔牙以后,发生牙槽窝凝血块溶解,牙槽骨暴露及坏死。患这种病的人,常在拔牙3~5天出现向耳颞部放射的持续性剧烈疼痛,局部淋巴结肿大、压痛,也可有张口受限、食欲不佳、低热、全身不适、睡眠差等症状。令人吃惊的是,下颌阻生智齿拔除后,干槽症的发生率由原来的0.5%上升到68.4%,其原因多种多样,与口服避孕药也有关。

有位医生为了证实口服避孕药与干槽症之间的关系,选择了78名健康妇女,年龄在17~37岁,这些人两侧智齿均为阻生,但无急性炎症。他将39名没有使用口服避孕药的编为一组,将另外39名服用口服避孕药的编为第2组。每人在月经周期的第1天拔除一侧阻生智齿,在月经周期的第14天拔除另一侧阻生智齿。所有手术均由同一位医生,用同样的麻醉剂和按标准方法拔除。拔牙后第1、4、7天进行检查,观察是否发生干槽症。结果,有27名患者的28只牙发生了干槽症,其中有18只发生在口服避孕药组,特别是月经周期第1天拔牙的占最多。没有使用避孕药组干槽症的发生率只占12.8%,在月经周期第14天拔牙的干槽症发生率最少。发生干槽症的27例中,月经周期第1天拔牙的占了17例。可见关系十分密切。

口服避孕药使干槽症发病率增加的原因可能是避孕药使纤维蛋白质分解活动增加,凝血块被破坏的原因,而月经周期第1天拔牙使干槽症发生率升高的原因是由于此时唾液中纤维蛋白溶酶原的前体激活物增加,达到最大值,当伤口与唾液接触时,凝血块过早被破坏而影响愈合。这与月经前、中期和经期刚结束时的情况是一致的。

拔牙如此,口腔及其他部位的手术也如此。因此,女性朋友拔牙不仅要避开月经期,还要避开口服避孕药期。

12:避孕药物可以预防肠癌
一位意大利研究者周一说,避孕药中的雌性激素可以帮助妇女预防肠癌。 一篇涵盖二十项国际研究的综述表明,使用口服避孕药和肠癌发病率之间成反比。

研究者们认为利用避孕药的抗癌性将来可能会研制出新的癌症治疗方法。

研究者们认为,避孕药物中的雌激素可以通过减少和结肠癌发病有关的胆酸来降低患结肠癌的危险性。它还能够降低另一种存在于血液中的激素 IGF-1的含量,这种激素可以促进细胞的分裂。

因为IGF-1使细胞分裂得太快,人体内IGF-1含量高时就可能会诱发癌症。当患病细胞的分裂失去控制而不能消灭自身的时候,癌症就出现了。

在实验室研究中科学家们已经发现雌激素能抑制结肠癌细胞的生长。

La Vecchia 对以往研究的分析显示服用避孕药的妇女与未服用的妇女相比结肠癌的发病危险性减少了18%。

13:哪些女性不易服避孕药?
1.高血压、高胆固醇血症患者。

2.心、肝、胆及肾脏病患者。

3.生育后小孩不满两周岁的妇女。

4.糖尿病患者或有家族糖尿病史者。

5.怀疑已经怀孕和以前怀孕时患过黄疸病者。

6.有不规则的阴道流血或手术后不满一个月者。

7.腿和肺部有血管阻塞者。偏头痛或因血管病头痛患者。

8.乳腺、生殖器官、肝脏怀疑有癌症者,或有家族乳腺癌病史者。

9.癫痫、精神病患者。

10.下肢短缺或膝下部有严重伤残者。

没有合法的同居。所有的同居,都可以叫做非法同居。就象传销一样,传销,也叫非法传销。也就象抢劫也一样,都是非法抢劫,非法贪污,非法挪用公㰪,前面的非法,都可以省略的。
呵呵,非法同居这个概念还真有意思。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99年的时候和一位法律人士讨论过。当时讨论非法同居到底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非法同居与违法同居含义是否相同。我的观点是:

1、非法同居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这个问题,全国妇联也曾经提出过。

确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一部司法解释(具体记不清楚了)里,曾经看到过对非法同居的处理,但也仅仅说是要加强批评教育(呵呵,不是法律惩罚手段)。在一些司法解释和地方法规里,的确出现过非法同居这个概念,但至今我没有见过哪部法律对非法同居有过明确的定义和处罚措施。

2、那非法同居是指什么呢?

的确,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定义。那我们如何定义好象都不为过。而根据习惯,我对非法同居的概念更倾向于这样定义:非法同居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

a、主体必须是异性,无论成年与否(呵呵,有合法关系的除外)。

b、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c、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

d、必须是居住一起。

从这一概念论,开房(这个概念并非法律概念,定义不明确,不讨论)是否为非法同居,不得而知。

个别学者还定义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我的观点:至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群众是否“也认为”是夫妻,我认为不影响对非法同居概念的定义。本来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对这种同居的处罚措施。

3、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下称新婚姻法)对以前的非法同居是如何处理呢?

为了加大对违反婚姻忠诚义务行为的处罚,新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都涉及到一个概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更是明确了这一概念:

第二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可见,按目前法律来说,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已经失去了现实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更为规范科学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后者严格的区分了‘非法同居’与‘重婚行为’,而此前的非法同居概念模糊不清。

那婚姻法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处罚并不是直接的,而必须是以出现了“导致离婚”这一法律事实为前提。

另: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严格来说,这并不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的处罚,而是一种法定的离婚情形(必须调解)。

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罪区别?

刑法规定了重婚罪。

其他不多说,简单说说外在表现: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不以夫妻名义是重要区别之一 。

当然,现在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个概念不完全包括了以前的非法同居。前者要求必须是有配偶者,而后者未必。

因此,要严格区分‘非法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罪’的区别。

最后结论:楼主的问题有模糊性。

1、两个未婚男女是指什么?假如女性不满14周岁,男性可能涉嫌奸淫幼女罪。

2、同居是否有非法交易之目的?

3、陌生男女?目的?

4、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异性住旅店是不能同室的。如此就违反了有关旅店住宿管理的规定

你们不能做!

带避孕套啊

第一带套,第二吃药,第三体外射精,第四安全期避孕

第一次不用避孕吧。以后用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