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se test怎么用: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自己已经发表的文章算侵权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1:07:57
我在某网站发表了一些个人的原创文学作品,但我又想把这些作品再次发到自己的博客(QQ空间)上去,请问这样会不会有版权问题?

你担心的主要是著作权问题,这个问题与一稿多投有类似之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这是法律上的限制。
  但注意这个规定的精神实质。我认为该规定主要是为了制止你与出版方之间的违约行为,出版方主要要保护的是自己的首发权以及由此派生的获得点击、获得利益的权利。如果你与该网站签定了不得一稿多投或该网站有公开声明来稿不能一稿多投,则你不应当在其他网站发表,这违反了你们的约定,也侵犯了你已转让给他的著作权专有使用权。如果未签订类似的协议,则你是可以在其他网站发表的。但在道德上,你也许会受到编辑的口诛笔伐,呵呵。
  退一步,QQ空间可以说是一个面向你的朋友的网络。《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例外,在QQ空间发表,属于小范围的(在你朋友的范围内)个人学习研究、欣赏,不用担心著作权问题。我认为这也是QQ空间和其他BLOG的不同之处。

不会! 是你自己的原创

也不是绝对的。你写的,但著作权人不一定是你本人。如果是这种情况,就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