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whttptest 下载:我国助学贷款有哪些风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3:00:35
我国助学贷款有哪些风险因素分析及控制措施(尽量详细)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指定的商业银行面向全日制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个人信用贷款,目的是帮助贫困大学生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以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国家政策,而商业银行又以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因而两者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矛盾。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助学贷款的利润空间较小,多笔数小额度,管理成本较大;助学贷款依靠的是个人信用担保,还款拖欠风险完全由银行自身承担,风险太大。因此在一些商业银行眼里,助学贷款就如同“鸡肋”,他们承办助学贷款更多的是为了完成指令,而不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呆坏账问题也并不全然是“借口”,而确实是影响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积极性、导致银行“嫌贫爱富”的主要原因。

  目前我国高校中有大量贫困学生需要救助,国家助学贷款业已成为救助贫困生的主渠道之一,因此,如何化解国家助学贷款难题,完善助学贷款政策,是一个必须加以重视的问题。笔者认为,化解国家助学贷款难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其一,改进助学贷款的还贷方式,延长还贷期限。应该看到,在违约拖欠还贷的大学毕业生中,确有相当一部分人暂时不具备还贷能力,他们或没找到工作,或薪水太低,或家庭负担过重。国家助学贷款规定大学生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否则便视为拖欠,这对于很多大学毕业生而言确有相当难度,不是赖账不还,而是无钱可还。从国际比较眼光看,助学贷款的6年还款期限也是较短的,有的国家采用的是按大学生毕业后收入的比例来还款,收入高的还款期限短,收入低的还款期限长,这些经验可资借鉴。改进还贷方式、延长还贷期限,是解决助学贷款呆坏账问题的一种有效手段,当然其前提是,政府给予银行的贴息期限也要相应延长。

  其二,如前所述,助学贷款的高风险与商业银行追求风险最小化之间存在着矛盾。助学贷款既然是国家为了保证教育公平而发放的政策性、救助性贷款,那么这种贷款的主体就是国家与贫困生,银行只是代为操作方。帮助贫困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政府理应在救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起助学贷款的拖欠风险。据悉,在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中,政府已经给予贷款银行相应的风险补偿。和商业银行相比,政府在追讨违约欠款方面具备更多的优势,由政府出面给贫困生贷款提供担保,承担拖欠风险,解除了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更利于助学贷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助学贷款是件好事,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光靠怒斥商业银行“嫌贫爱富”是不够的,而必须依靠助学贷款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银行状告学生,也许实属无奈。 大学生违约拖欠助学贷款,增加了银行承担的经营风险。几年来,各大商业银行发放了上百亿的助学贷款,收获的却是居高不下的不良贷款率。在北京、上海等高校集中的大城市,助学贷款的不良率高达20%—40%.在个人征信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银行的追贷成本远大于贷款本金。除了求助于司法机关,银行可能没有更好的选择。

  大学生违约欠贷,有些是因为诚信意识淡薄的恶意拖欠,但还有很多完全是囿于还款能力不足的无奈选择。目前大学生就业遭遇“寒流”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从本科生到博士生的起薪点都随行就市、不断下调,还出现了“零工资就业”的现象。那些靠助学贷款才读完大学的寒门学子刚出校门,就要偿还几万元的银行贷款,可能有点力不从心。

  尽管社会一直在“强推”助学贷款,但想想对簿公堂的银行和学生,不得不承认现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存在漏洞———风险分布也许存在不均衡的问题。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收益与风险应当成正比分布。然而,在目前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下,风险分布却存在问题。

  高校是助学贷款制度的最大受益者,却没有承担应有的风险。据新华社前日报道,每年全国几百亿的大学收费,没几个人能说清楚其收费标准和成本明细。个别高校甚至想收多少就能收多少,助学贷款算是帮了个别高校不少的忙。若是没有助学贷款,不少寒门学子将与大学无缘,个别高校自然少了不少财源。助学贷款看似落到学生手里,其实不过是经学生之手打入了学校的财务账户。可是,一旦出现欠贷行为,学校却不承担很多实质性的责任,既不用掏钱还债,也不用帮忙追贷,空背一个“担保”的名头。

  银行是助学贷款制度的最小受益者,却承担了最大的风险。银行是以经营货币为主业的企业,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就投资回报率而言,助学贷款小于其他商业贷款,发放助学贷款并非最佳的市场选择,机会成本很大;助学贷款发放期限高达8—10年,流动性风险较大,而个人征信体系的缺失又让银行承担了巨大的信用风险。无论从资本回报率还是风险防控的角度考虑,发放助学贷款利润空间小,还容易蚀老本。然而,由于种种原因,银行只能兵行险着。一旦出现呆账坏账,可能只能用自己的资本金和利润核销。

  当然,另一个受益者就是地方政府,也没有承担足够的风险。政府应当是助学贷款的最大潜在受益者。助学贷款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但地方政府对于银行资本金的损失却缺少实质性的补偿;相对于银行承担的资金损失而言,政府现行的“贴息”政策可能是杯水车薪。

  受益最多者理应承担最大风险。在助学贷款制度安排中,应尽快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在政府、学校、学生、银行四个利益相关者之间合理分配风险,学校和政府应承担应有的责任。

风险因素:收不回贷款.利润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