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溪苑tfboys源打千:结合作品,评述徐志摩诗歌的主要艺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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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出生于浙江海宁县的一个富商家庭。
徐志摩是现代新诗史上最引人注目的诗人之一、是新月诗派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颂扬理想;表达对爱情、自由、美的追求;擅长细腻的心理捕捉、缠绵的情感刻画,深得青年人的喜爱,影响至今不衰。
康桥(Cambridge),也就是今天所译的“剑桥”,英国剑桥大学所在地。
诗歌的起句“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以一个离别的姿势,点染出诗歌整体的离悉别绪。
《再别康桥》的音韵非常优美,这也是徐志摩诗歌的突出特点。细心体会诗歌音韵、形式的优美之处,是感受《再别康桥》一诗的重点。依依惜别的款款深情和诗歌的韵律节奏丝丝入扣地结合在一起,“音乐美”在《再别康桥》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诗歌每节两韵,节节转韵,所采用的韵脚多是发声绵长的复韵母,形成一种既韵味悠长又潇洒灵动的听觉效果;“轻轻地”、“悄悄地”这类叠词的使用,奠定了诗歌舒缓轻柔的调子,流露出依恋之中的惆怅伤感情绪。另外,诗人对于诗歌外在形式的“建筑美”也是精心构造的。这首诗共七节,每节四句,每一小节句式整齐、类似,构成一种反复、循环的吟唱效果。第一小节和最后一小节通过“轻轻地”、“悄悄地”这样的叠词,首尾呼应,使诗歌在形式上结构完整、浑然一体。
《再别康桥》中的一系列意象也是应该引起重视的,因为诗人正是借描写客观景物的间接抒情方式,来贯彻新月派“理智节制情感”的诗歌原则。诗中的波光、柳树、青草、清泉、榆荫、彩虹、划船撑篙者的身影,有的是实物描写,有的是景物与情感结合的点染勾勒。
《再别康桥》通过景物意象突出诗歌的画面感,精心安排诗歌的句、节,重视诗句的音尺、韵脚,都是对“三美”理论——“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的成功实践,充分体现了格律诗派的艺术主张与风格。《再别康桥》不仅是徐志摩个人的代表作,在整个新月派的诗歌中也堪称典范之作。

在我国现代诗歌史上,徐志摩的确是最耀眼的星月。如果没有徐志摩,现代诗歌的痕迹几乎要被历史的洪流冲刷得干干净净,不会留下任何的东西。但是,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地被《再别康桥》、《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个方向吹》、《沙扬娜拉》、《雪花的快乐》的绚丽与悠扬所迷醉的时候,是不是对他应该致以最崇敬的膜拜呢?徐志摩是不是一个诗界的天才?或者他只不过是个时常吟风弄月的多情种子罢了?

衡量一个人是不是文学的天才,我们可以从他的作品来看。那些经历了时间的磨洗之后仍然能熠熠生辉,震撼一代又一代读者,使人类的灵魂因而受到滋养和安慰的作品,是判断一个作家历史价值的最好依据,亦是他才气的明证。认真地审视徐志摩的诗歌,我们不能说那不是纯粹的诗歌,那不是心灵鲜活的跳动,那不是灵魂的呼吸。但是,我们只能说,那是纯粹的关于个人爱恋的诗歌,那是为尘世理想之爱而鲜活跳动的心灵,那是为了爱的理想而生生不息的灵魂。这样的心和灵魂孕育的诗,这诗一般的心和灵魂,会让每一个曾经热恋或不曾热恋的人感动和共鸣。但是,这样的诗歌,只是一种浅吟低唱,它的美是涓涓细流,不是长江大河的奔流。正如他自己在《读雪莱诗后》中所说“我喜欢读轻灵的诗;太浓郁的实在不能领会”,“我实在够不上读雪莱,因为他太浓厚伟大了”。而且他还这样评价雪莱:“他之所以成为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他对于理想的美有极纯挚的爱。不但是爱,更是以美为一种宗教的信仰,他之所谓美不是具体的。他以为美食宇宙之大灵,美是宇宙的精神,美的精神便是上帝。宇宙万物以美而生。”他还说诗人是接受灵感的祭司,是世界的立法者。所以,他应该在文章的最后加上一句孔子式的感叹:“于我何有哉!”胡适曾经这样评价他:“他的人生观真是一种‘单纯信仰’,这里面只有三个大字:一个是爱,一个是自由,一个是美。”他的确是当得上这样三个词,但是,他是在与雪莱不同的另一个层次,即世俗的层次。他把这些都寄托在对理想爱情的超常的渴求和梦想上。林徽因和陆小曼是它们的载体,他对她们的情感是“蝶恋花”。而他自己的诗作,就是这样一种情感触目惊心的履痕。

有人在采访顾城的时候问他:“你认为大诗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顾城说:“我认为大诗人首先要具备的条件是灵魂,一个永远醒着微笑而痛苦的灵魂,一个注视着酒杯、万物的反光和自身的灵魂,一个在河岸上注视着血液、思想、情感的灵魂,一片为爱驱动、光的灵魂,在一层又一层物像的幻影中前进。他无所知又全知,他无所求又尽求,他全知所以微笑,他尽求所以痛苦。他……用一个词把生命从有限中释放出来,趋向无限使生命永远自由地生活在它主宰的万物之中。他具有造物的力量。除了这个最重要的条件……需要土壤、音乐、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需要语言,没有一种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语言,成功是不可能的。”也许这是顾城的一种夫子自道,但用在他身上的确实合适的。然而我们似乎不能把这种标准用在徐志摩的身上。我们不能说他的诗歌没有灵魂,他的诗歌也有绝美的音乐——清新轻灵的抒情。但是说他的诗歌里没有“历史、道路、浓烈而纯美的民族之酒”应该是准确的,他的诗歌语言,也还没达到“在大峡谷中发出许多回声”的程度。

具体地从他那个时代来说,他诗歌的艺术性,达到了那个时代的顶峰,戴望舒闻一多之辈是及不上的。但是他的诗歌,没有能成为时代的传音,没有成为民族集体的抒情,这也就是他的《再别康桥》不及《雨巷》之处。

他的诗歌没有指向终极的意义。对比他最崇拜也是和他关系最密切的印度最伟大的诗人泰戈尔,一切就会更为清晰。

诗的目的是什么?泰戈尔说:“我们诗人使人超脱欲望。”

泰戈尔说:“诗是新生孩子的呼声,使应合宇宙的呼声的。”

还有更过分的评价呢——“志摩感情之浮,使他不能为诗人,思想之杂,使他不能为文人”。徐志摩在引用这两句话后承认:“这是一个朋友给我的评语。煞风景,当然,我的幽默不容我不承认他这来真的辣入骨髓的看透了我。”徐志摩终其一生并没有真正地为诗歌本身迷醉过,狂乱过,所以他没有他的诗歌道路。他内心的诗意最终在和陆小曼的庸俗堕落的斗争中被消解。

普希金死于维护爱情尊严的决斗,雪莱死于大海的拥抱,拜伦以英国公民的身份而成为希腊的民族英雄,在一场大雷雨中结束了生命,徐志摩在空中飞行时突然坠落……但是,徐志摩的名字显然不如其他几个辉煌。因为其他任何一个都可以代表一个国家,代表一个伟大的时代,但是,徐志摩能代表什么呢?

那么徐志摩的对于诗歌的伟大贡献何在呢?徐志摩和闻一多一起,提倡了诗歌“格律美”、“建筑美”、“绘画美”的三美主张,并成为实践三美最成功的代表。因而在新诗的历史上创建了现代诗的规范形式,这正有点像唐初的王、杨、卢、洛。可惜,徐志摩的实践因为诗人悲惨的爱情遭遇而受到极大的损害,年轻的诗人早早的逝去,他的创格的新诗几乎成为一种绝响。我们今天因苦于读不到好的诗歌的,无法从现代诗歌中有所收获的时候,我们不免要想到徐志摩。想到他对新诗创格的积极的追求。

不过我要提一句:徐志摩绝对是天才的散文家。

徐志摩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徐志摩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永远不甘寂寞、永远追寻新鲜热点和新奇活法。在他诗性的骨子里,在他人生的词典里,无聊、平庸与缺乏生命活力的凡夫俗子式的生活是永远地被剔出的,他就是一团鲜红跳蹦的火焰。也许我们会觉得他的人生的确是风景绚烂、奇彩无比且耐人寻味,但是他的人,他自己本身却近乎一种绝对的单纯。他在《我的祖母之死》中曾经引用过华兹华斯的一首诗《我们是七人》的一节并且作了具体的阐述:

一个单纯的孩子,
过他快活的时光,
兴匆匆的,活泼泼的,
何尝识别生存与死亡?
这四行诗是英国诗人华茨华斯(William Wordsworth)一首有名的
小诗叫做“我们是七人”(We are Seven)的开端,也就是他的全诗
的主意。这位爱自然,爱儿童的诗人,有一次碰着一个八岁的小女孩,
发鬈蓬松的可爱,他问她兄弟姊妹共有几人,她说我们是七个,两个
在城里,两个在外国,还有一个姊妹一个哥哥,在她家里附近教堂的
墓园里埋着。但她小孩的心理,却不分清生与死的界限,她每晚携着
她的干点心与小盘皿,到那墓园的草地里,独自的吃,独自的唱,唱
给她的在土堆里眠着的兄姊听,虽则他们静悄悄的莫有回响,她烂漫
的童心却不曾感到生死间有不可思议的阻隔;所以任凭华翁多方的譬
解,她只是睁着一双灵动的小眼,回答说:“可是,先生,我们还是
七人。”
在某种程度上,徐志摩就是如一个孩子一样,以孩子的思维方式,和孩子的心灵来面对这个世界,并且会采取孩童一样的行动。所以,他有时会和孩子般天真可爱,有时又比恶魔更加残忍。孩子的行为,我们不能规之以善恶。所以,当张幼仪风尘仆仆赶到马赛港并且因旅途颠簸而呕吐时,他摇着头嫌弃地说:“你真是一个乡下土包子。”当张幼仪告诉他她怀孕了时,他立刻说:“把他打掉。”张幼仪说,那会死人的。他竟然说:“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这样可笑可恨的逻辑,真难让人想象是出现在一直被朋友们所称颂的诗人嘴里吗——也许,只有无知的小孩才能吐出这样的话啊!所以,徐志摩的形象在人们的眼中,不是可爱,就是可恨。可是最终,人们大都会原谅他的可恨,因为谁会真正地去计较一个孩子的言行呢?后来的张幼仪,不但不恨他,反而成为他的好朋友,成为徐家的好媳妇。在后来,她这样说:“你总是问我,我爱不爱徐志摩。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是告诉我,我为徐志摩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但是,当初这个不合时宜出生的儿子,在三年后因为脑膜炎而死掉了,徐志摩离开他的时候才四个月,但是此后他未能再见他一面。这个时候,他才找到了做父亲的一点感觉:“我自分不是无情,不是寡恩,为什么我对自身的血肉,反是这般的不近情的冷漠?”

实际上,任何一个诗人都是和小孩子接近的,或隐或显而已。最著名者,莫过于“童话诗人”顾城,刚才华兹华斯的诗,也可以让我们领略到他的童真了。徐志摩就更是如此了。他曾写道:“真纯洁的世界是小孩子的世界,小孩子的世界是乐园,他们的生活是同情的生活。诗人的生活原与小孩子一般,纯洁而丰富的,诗人的想象尤其像小孩子。诗人也和小孩子一般的可爱。”所以他极力推崇《新月集》,因为那些诗句,都是最动人的童心天籁的嘤鸣啊!所以,他后来的踪迹总是离不开“新月”二字,以致他们那个著名的诗派也叫“新月派”。这大概不是巧合吧,我深信,在徐志摩的心里,他的确是和《新月集》的天籁发生了深刻的共鸣,并且成为自己人生旋律的主调。

徐志摩的性格,是从小就养成的。作为徐家唯一的儿子,他被娇宠,被温柔呵护,被大家疼爱。所以成就了他未曾受到人约束与窒碍他的顽皮与执拗的天然个性。成年的他因此而更加真纯,但又欠缺好几分的成熟。一帆风顺的人生经历又让他不懂得什么是人情世故,所以他的可爱保持着,未曾被世界的险恶灼伤。他的执拗与叛逆,也静静地潜伏着,时刻准备着在某些时刻喷薄而出。大贤大智如梁启超也不能将他唤醒。陆小曼身上聚集的受万人诟病的抽大烟、捧戏子、奢华无度的品性他也没办法感知,只是用那些原本应该用来写绝美的诗文的文笔却用来写无望的哀求、记让人触目的经济账!

他的童真同样影响着他的诗文。梁实秋在评价他的散文时说,志摩写任何题目,都是抱着“亲热”的态度,正如同友人们“谈话”,词句带着“任性”的色彩。而且徐志摩本人也说他写起文章来像“跑野马”,如果把这些词汇和孩童联系起来,应该没人疑议吧!他的诗也大抵如此。

所以,我们在这个时候终于深味了《再别康桥》的情绪。一个孩童般的诗人,一个孩童般的人生从此被了世俗的阴影,被世俗的复杂所灼伤,渐渐地开始蜕变到成人庸俗沉重的世界。那种告别,挥别的恰是绚丽的真情飞扬,迎来的是让人黯然神伤的悲情落寞!

徐志摩用欧洲的浪漫主义传统改造中国的古典主义传统,这使他的诗歌中呈现出了两方面的传统性。如,他的诗歌中用了许多旧词汇,还有一些典故,或者是古典诗句的稀释。再如,他的诗歌注重音乐性,段式整饬,音韵协畅,而这是中西传统诗歌共有的特征。

徐志摩诗歌的传统性的最大表征是他的抒情中心主义,而且抒发的是浪漫情怀,而现代诗歌要求的是深刻的思想和复杂的技巧。他号称“诗哲”,但他基本上没有哲学家的思维,诗歌中的思想也是很弱的,简单,单纯,浅显。明喻多于暗喻,直白多于暗示,感情多于理智;正是这些浪漫抒情范畴内的因素,使徐志摩的诗歌满足了老百姓对诗人形象惯有的审美期待;当然,大众认可徐志摩,还因为他身上的故事,尤其是他追求绝代佳人的那些风流韵事。这样的想象和传闻不仅是对徐志摩的歪曲,甚至是对现代诗人形象的伤害。殊不知,这副样子,在现代主义诗人那儿,并不典型。

<<再别康桥>>这首诗,较为典型地表现了徐志摩诗歌的风格。 诗歌记下了诗人1928年秋重到英国、再别康桥的情感体验,表现了一种含着淡淡忧愁的离情别绪。康桥,即剑桥,英国著名剑桥大学所在地。徐志摩留学英国两年,大部分时间在此度过。这是他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康桥的一切,早就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如今又要和它告别了,千缕柔情、万种感触涌上心头。说得太伤感于事无补,写得太淡漠未免矫情,还是洒脱一些好。于是诗歌的第一节,便三次用了“轻轻的”,这个形容词,显得节奏轻快、旋律柔和,既抒发了诗人对康桥依依不舍的淡淡忧愁,又定下了全诗哀而不伤的基调。接下去二、三、四节,直接描写了康桥的迷人景色,表现了诗人对康桥的具体感受和留恋,“河畔的金柳”,像夕阳中的新娘,对康桥的爱何等浓烈,又何等温柔。(河,指流过剑桥大学的康河。徐志摩称:“康桥的灵性全在一条河上;康河,我敢说是全世界最秀丽的一条水。”)“在康河的柔波里”,诗人“甘心做一条水草”,对康桥的依恋何等强烈,又何等缠绵。“天上虹”倒映在清泉中,二者交相辉映,康河更加美丽;而美梦“揉碎在浮藻间”,又散发出一缕淡淡的哀伤,大约是回国几年所见所闻粉碎了他初别康桥时的理想,现在再返康桥,重新寻梦来了,(“梦”给人的感觉一般是轻盈的、飘渺的,然而诗人的康桥之梦居然下了“沉淀”一词,可见诗人对康桥记忆之深重。)于是诗人缅怀起昔日畅游康河的情景:“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星辉”,在星空中“放歌”,是回忆,也是憧憬,诗人不能自已,感情达到了沸点……然而毕竟是梦,星辉终究不能长存于天际,离别是注定了的。(从上节的寻梦,回到离别的现实中,一个但字表现出心绪的转折与起伏,在缓缓的总体情调中又造成一种变化的跌宕感。第四、五、六顾的首段和尾段之间暗用顶真手法,使之诗意上有一次呵成的效果。)现实使诗人的歌声降下了调子,只能吹起笙箫。而草木有情,“夏虫也为我沉默”,整个康桥都寂静了下来。这里交织着依恋、无奈、惆怅等种种复杂感情。最后诗人“悄悄”的走了,从第一节“轻轻的”变为第七节的“悄悄的”,在原来轻柔的感情中,又抹上了一层淡淡哀愁的色彩。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又显得比“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洒脱,毫不犹豫,不为感情所缠,适可而止。诗人仿佛在悉心呵护一个情人的睡梦,生怕这个梦境有丝毫的残损,轻柔的叹息般的韵律与依依别离情绪完美地统一地在一起。 这首诗从思想内容上来说,只表达了一种微波轻烟似的情绪,社会投影很模糊,表现不出五四时代的时代精神。然而这首诗感情真挚,意境深邃。诗人很懂得主观情绪和客观景物和和谐融合。他笔下的康桥是有生命有灵性的,带有诗人柔和飘逸的风度,与诗人的感情融为一体。而诗人的情怀又不是直白的显露,它是热烈而有分寸;淡淡起头,又淡淡结尾,却包含了多少复杂情绪,使人产生丰富的联想和回味。其次此诗语言清新,富于音乐美。这首诗的语言有着突出的浅白流畅的特点,但又深得锤炼功夫,不露雕琢痕迹。诗中各个比喻,新鲜准确,形象生动,一发都宛如流水一样自然淌出,毫无当时新诗欧化的倾向。作为新月社的代表,徐志摩非常同意闻一多关于新诗的“三美”主张。而在诗的音乐美上,他又有自己的独创性。除了节奏整齐,押韵和谐之外,他又强调音节的波动性,注意完整的音乐旋律。《再别康桥》音节抑扬合度,声调回环反复,全诗构成一阕完整的乐曲,在艺术上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