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到重庆还有船吗:隐瞒事实的情况下签定的合同怎么样认定其无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22:59: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68条就此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民法通则》第58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首先,民法通则的规定与后来的合同法在这个问题上不一致。也说是说按民法通则的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之一,但后来的合同法,对合同无效的情形作出了限制。而把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归属于可撤销合同。这表示,这类合同不是无效合同,而是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被撤销的合同和无效合同一样,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要求法院变更或撤消

属于欺诈,你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或撤消该合同.

可以撤销的合同,而不是无效的合同。

第一就是确定你是被隐瞒了事实,这样你即使签了合同,你也可以认定无效,法院会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