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滨江花园怎么样:离婚诉讼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9:47:08
我与玉1993年9月奉子成婚,育有一子.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和经济开支吵闹<她婚后一直没出去工作>.近6年来她更因怀疑我在外不轨而屡屡到我单位和妇联吵闹.忍无可忍我于去年申请离婚,今年4月法院判决离婚,房子产权各半,儿子愿意跟娘,我每月付抚养费1600元直到儿子满18岁.因儿子跟她,我的一半房产权折合成现金7万多<按原先我单位1998年分配的福利房价14万多的一半7万多>由她在离婚判决生效后一年内支付给我.当时在法庭上我很激动,只想快点结束,就都同意了.而今想来到时她把房子卖了,儿子也不管了就走人怎么办?目前我的单位9月份进行改制,我都可能下岗.现在判决书还没下,她又要上诉中院要求把抚养费提高到每月2300元.我都要崩溃了,这女人还是人吗?怎么这么不知足啊?.看在往日夫妻情分和儿子的利益上,可以直接在市面上卖到40几万的房子我都不计较了,难道为了十三年前的错误,我抛弃了所有还不够,还要继续挣钱供她?我要拿回属于我的房产利益和儿子的抚养权,可以吗?究竟该如何去做,明白人,帮帮我!!

房子的事情帮不了你了。
在法律上有规定,如果离婚后其中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义务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如果现在你的经济情况变得很恶劣,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费用。
真的很可怜,现在尝到这种婚姻带来的恶果了。

你耽误了她的青春怎么算?????你当时选他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