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报考入口:演员到外地“走穴”演出取得收入50000元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21:34

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税。

要按“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税。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劳务报酬,还要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50000-50000×20%=40000
基本应纳税额=40000×20%=8000
加成征收税额=(40000-20000)×20%×50%=2000
全部应纳税额=8000+2000=10000(元)

一般说来,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它所得。
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未建立长期的劳动合同,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而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种劳务服务而获取的报酬,提供所得的单位与个人之间不存在稳定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工资、薪金所得则是个人在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获取的报酬,属于非独立个人的劳动。
因此应纳税额应该是:
应税所得=50000-×(1-20%)=4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

涉及法律条文: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 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应该按劳务报酬税目缴税。不过以上两位计算的税额都不对。个人所得税法另外规定对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
应纳税额=50000*(1-20%)*30%-2000=10000元。

你是收税的?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