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函范文:固定资产折旧的政策有哪些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30:51

固定资产提取折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加速折旧,一种是正常提取折旧。
  ⒈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5类:
  ⑴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⑵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⑶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最短折旧2 年);⑷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最短折旧3年);⑸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最短折旧2 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不允许采用缩 短折旧年限法,对符合上述加速折旧条件的固定资产,应采用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
  ⒉正常提取折旧的扣除:
  ⑴纳税人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采取直线折旧法。
  (2)按国家统一清产核资部署,重估增值部分,所提折旧允许扣除。
  (3)下列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①土地;②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③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④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⑤按照规定提取维简费的固定资产;⑥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资产;⑦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⑧已出售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和出租给职工个人且租金收入未计入收入总额而纳入住房周转金的住房;⑨自创或外购的商誉。
  ⒊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是用来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固定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业务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