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被金刚大王虐鸡:独立学院同民办高校那个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0:05:43
我现在报了。。但是不明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独立学院是由普通本科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按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二级学院。独立学院采用民办机制,是新型的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有两大特质:一是“倚”,倚靠办学质量高、条件好的本科高校而生;二是“独”,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等。

独立学院的出现,是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中一种新的探索。社会对于高等教育特别是优质教育的需求量在快速增长,民营经济的资本积累已达到一定规模,投资办学是一个好方向;对名校和重点高校来说,有成熟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可以“输出”,教师资源也需进一步释放能量。几方面因素一结合,独立学院应运而生。
作为高校“大家族”中的新成员,独立学院的成长还有一段路要走,许多问题需要探索:“倚”和“独”的关系如何把握?头戴名校“帽子”,如何做到不空有其名?如何尽快建立起自己的专任教师队伍,从而支撑学校的长期发展?教育部门如何对独立学院的招生资格、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等进行监测和评估?……独立学院能否在教育市场竞争中站住脚,得到考生和家长的承认,最终还得由办学质量说了算。

独立学院什么意思?
比如华东政法学院?
反正国立大学总比民办好 你记住这点

高等学校独立民办二级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自1998年浙江和江苏等省在普通高等学校中创办起,迄今不过6年时间。因有效利用了市场机制,实现了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与社会资金整合,其发展速度很快,无论在学校数量和招生规模方面都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全国有25个省市举办了300多个独立学院,本科在校生达40多万人。初步建成了占地约7万亩、校舍约87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约12亿元、图书约2000万册的高等教育资源。但是,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也不容忽视,亟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部在经过较长时间的调查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200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就一些重要问题在法规层面上给予了明确规定。为了贯彻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依法规范管理,为促进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对其办学状况进行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发展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是今后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一种有效途径。无论是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都需加快培养和造就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客观要求高等教育在规模和质量两个方面继续保持较快的发展。试办高等学校独立民办二级学院,不但对高等教育办学机制进行了大胆探索,而且在扩大高等教育资源和高校办学规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发展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是创新高校办学模式和深化体制改革的大胆尝试。穷国办大教育是我国教育的一个基本矛盾。我国目前的总体经济实力和财政状况,客观要求在坚持以公办高等教育为主体的同时,大胆进行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的创新,支持和鼓励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针对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广泛性、多样性特点,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发展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通过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解决投入瓶颈问题。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模式正好提供了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与社会资源结合的平台,通过体制创新引导投资结构的调整,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增长。
然而,良好的愿望,在实践中已相去甚远。近几年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问题已逐步凸现,尤其是2003年教育部关于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8号文件出台后,造成社会与学生认识的混乱。某些省拒不执行8号文件,而大部分省则形改实不改。现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主要问题是:
一、投资主体单一。据调查,多数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没有真正的合作者,由公办学校独家举办,常采取一个学校两块牌子(部分新设立的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甚至还没有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民办二级学院与公办高校多数共用同一个校园和教育教学资源。这在现行体制下与其说公办高校内办的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是公办高校的一个下属机构,实则成了公办高校利用公共教育资源收取高额学费和通过降分入学收取高额门槛费的合法招牌。
二、管理不规范。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相对短缺,公办高校处于市场支配地位,其单独举办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缺乏规范管理的内部动力。尽管都按要求制定了学院章程(因为这是中请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必备条件),但实践中没有一所是依法照章办学,大多只有申办的形式,没有办学的实际内容,章程只是用以应付管理部门检查评估的一种装饰。尽管都依法建立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但大都是名存实亡,所有决策仍然由举办者按公办高校的管理模式做出。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没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也就谈不上新的模式和新的机制。
三、办学无特色。管理体制没有理顺,实际情况是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没有办学的独立主体地位,大多还是主办高校的二级教育机构。与系部不同的是专业杂了点、是集所有优势专业于一体;招生专业多,规模自然就大了点。对学生而言,与二本学生相比是三同两不同。三同是指沿用相同的培养模式、使用相同的教学计划、共享相同的教育资源; 两不同则是进校的基础不同、写实学历证书的毕业学校不同。调查中还没有发现一所真正意义上合法且又有特色的独立民办二级学院。
四、政府监管不力。对于举办者上述以权代法、规避制度的违法办学行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管缺位、约束乏力。这既混淆了举办者与管理者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利于举办者充分履行好公共教育的义务,也不利于调动独立民办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其健康发展。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直接影响了高校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准确定位、培养目标、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校的管理,这样,广大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各方面的素质就可想而知了。如果这些问题在就业中爆发出来,其影响将难以估量,建议教育部正视这个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处理,使独立民办二级学院能健康生存发展。
基于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调整政策。规范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行为,对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在治理结构、管理体制、运作方式、所有制形式、资产管理办法、筹资、融资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出台相关政策加以规范,在政策层面上协调主办者、出资者和受益者三方利益。
二、准确定位。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应培养什么样的人才,应进行科学定位。根据目前市场的需求,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办学应定位为技术应用教学型学校,重视知识和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为社会培养生产、服务和管理的各类技术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创新制度。创建独立民办二级学院新的管理体制,力求制度体系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如建立公平的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产权流转制度、学费收取制度、教学评价机制、学院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作用。
四、规范录取。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录取学生应定位在本科线低分段,高于高职高专学生录取线,不应该采取在本科录取线下降分录取的形式,从而来收取高额入学门槛费(3—5万),此实为饮鸠止渴,已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反应,成为教育不公平的象征,应予以迅速制止。独立民办二级学院可参照民办高校的收费标准收取高于公办普通高校的学费。
五、加强对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评估和检查。建议在相关制度与政策较为完备时,从今年开始试点,明年全面开展对有一届毕业生的独立民办二级学院的评估检查。取缔一批完全不按独立民办模式运作的学院,降格一批不符合本科办学条件独立民办二级学院为高职专科学院。应严禁已列入国家“211工程”的学院、国家有重大投资的公办研究型重点本科院校举办独立民办二级学院。

民办高校`~
毕业意味失业~~
当然~你家里有权有钱就不用说了~~

一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