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逾期了:法律高手帮我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51:16
我有一个朋友,他在读高中三年级,87年出生,在学校里与一个同学发生摩擦,事后心中非常不愉快,他买了一把水果刀,原本只是想吓吓那个同学,让他知道自己不是好欺负的!结果由于双方情绪的激动,悲剧出现了,我的朋友用水果刀杀死了那个同学!请问法律高手,我的这个朋友还有得救吗?可以不被判死刑吗?我的这个朋友会判什么样的刑?按照常规,我的朋友应该陪那个同学的家人多少钱?真诚希望给出大家的经验,谢谢!
我的同学是八七年出生,是湖北仙桃市通海口镇人,大概是2006年五月份初的事,他有个叔叔在武汉,电话比较方便,小灵通027-62206350,我朋友名字叫郭常越,现已经在监狱,恳请法律高手想想办法,有不被判死刑的机会,希望争取!非常感谢!

这个要看你朋友是否有故意伤害的动机,如果有则构成故意伤害致死罪,没有则应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都是应当受到我国的刑法处罚的。

杀人罪的量刑首先考虑的死刑,然后根据情节考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在量刑时会考虑案件的起因\被害方有无过错\实施的手段等等,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本案的定性还不能确定,如果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不是定故意杀人的话那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就小的多了.
另外民事赔偿也很重要,会直接影响法官的量刑尺度.

很悬啊,杜律师,人家是87年生的,具体几月几号也没说;更要命的是案发日也没说,很可能行为时已经满18周岁啦……这可是事关生死的一道坎啊,建议赶紧找律师,或者及时跟杜律师联系一下。

唉,说实话,你这跟什么都没说是一样的,我可不想像律师一样先说说看啊,具体一点么

那个同学是87年出生的,2006年5月,他已年满18周岁,法院可以依法判处其死刑。而该同学的行为属故意杀人,且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较大。现在有两个办法,可能不被判处死刑。第一,我国一直奉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主动交待犯罪事实,配合警方调查结案,争取从轻处理。第二,与被害同学的家属协商,多给一些补偿,因为法院在审判的过程中,会参考被害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只要被害人家属肯不予追究,那么,这个同学是不会被判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