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营销营销观念:请问在哪个网站上有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论文啊,谢谢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4:19:57
论文就要一些浅显易懂的就行了。

一、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运行的基本要素
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处理好作为委托人股东代表董事会和作为代理人的经理之间的关系。
1、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作为公司的所有者掌握着最终的控制权,他们可以决定董事会人选,并有推造成不推选直至起诉某位董事的权利;但是一旦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后,股东就不能干预董事会的管理了。股东会与董事会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和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一种信托托管关系。董事会一旦接受股东会的信任与委托,经营公司的法人财产,就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为股东利益的代表。
2、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的。董事会受股东会委托,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董事会作为股东代表全权负责公司,具体委托经理层负责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并监督和激励经理层的权力行为。
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是决策和执行的关系,董事长与经理层之间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经理层必须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但不是对董事长个人负责。
3、经理层受聘于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法定代理人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事务。其办事规则是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经理层有权决策,其他人不能随意干涉。而经理层的管理权限和代理权限不能超过董事会决定的授权范围。经理层经营成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而要受到董事会的监督和评判。
4、股东任命的监事会的作用很重要,它掌握着广泛而巨大的权力,从公司内部对董事、经理层、公司财务进行广泛的监督,对公司的有效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上可以看出,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要素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由此而建立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相互独立、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环环相扣的高效率的企业领导制度。正是这种企业领导制度保证了公司步入良性循环、有效运营的轨道。
二、强化内部管理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从当前的情形看,现在最需要的是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行事,精心呵护和培养已经建立起来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1、我国的公司只有两种类型,一是有限责任公司,二是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在《公司章程》中都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职权,但这些权责关系比较原则和笼统,有的还不够明确,操作起来尚有困难。而诸如决策过程、办事规则、经营机制都需要细化。一些公司的做法比较好,他们在公司章程之外还搞了《董事会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规划》、《经理工作条例》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办事规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些条例和规则为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公司主要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规定》,从思想上高度认识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的生命线,不仅时时处处宣传,而且身体力行,精心呵护和培养已经建立起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应首先带头做起。董事长不干预经理层行使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职权,经理层认真执行董事会通过的决议,重大事项提请董事会讨论。董事长和总经理严格按照规则行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是实施好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
三、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与否,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重要影响。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公司制改造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属于共性的,有些属于个性的,笔者列举一些,供探讨。
1、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高度重合,董事即是经理,虽然避免了"两张皮"的问题,却使董事会被经理班子控制,董事代表股东利益的作用失效,董事会形同虚设。
2、股东股权平均,没有控股股东,这就造成股东对企业要么全部"关心"要么全不"关心",也让企业无所适从。股权平均造成董事会成员平均,如果讲团结还好,不讲团结,就不利于重大决策的通过,不利于对经理层成员进行监督。
3、有的公司把公司分权的制衡体制看成"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未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处处以"法人代表"和"一把手"自居,要事事"领导"总经理,扰乱了公司的责任体制,使企业经营管理效率降低。
4、一般公司的监事都是兼职监事,自己本身都有一大摊子工作,很少顾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显然发挥不够,形同虚设。
5、随着公司的发展,民主决策问题将提到议事日程,职工代表依照法定程序要不要进入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要不要设独立董事都值得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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