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星投资:国家主席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5:31: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45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名单,大会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的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办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主席。

  国家主席每届任期为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国家副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国家主席、副主席都缺位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国家主席的基本职权 :

  一、对内职权

  1、公布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法律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法律正式生效。

  国家主席没有法律否决权。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国家主席必须公布。

  法律未经国家主席公布,不能生效。

  2、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
  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二、对外职权

  1、接受外国使节: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

  2、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

  3、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或协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作出批准或废除的决定后,由国家主席予以公布。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具有最高代表权。

我国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来行使职权,这表明它从属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不是某个拥有一定权力的个人,而是一定形式的国家机关。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具有最高代表权。在国际上,他所作的一切都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接见外国使节、派遣驻外全权代表、签订条约、宣布战争状态等,都是我国的国家行为。国家主席的对外活动,依照国际惯例享有特殊的尊荣和特权,不受诽谤,人格受特殊保护。国家主席旅居国外享有外交特权、豁免权和礼节性的尊敬。在国内的政治生活中根据宪法的规定,发布命令、公布法律,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等,也是代表国家行使的。
国家主席不参与制定法律,但公布法律必须经过国家主席,这项程序必不可少,否则法律就不能生效。他根据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行使职权,但无权单独决定国家的重大事务,没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也无权向全国人民发号施令。因此,他不负行政责任。行政责任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负责。
国家主席不统帅武装力量,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委主席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国家主席可以免去承担军事指挥和国防建设的实际责任。
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国家主席从属于全国人大,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主席是我们国家的最高代表,不承担立法、行政、军事的责任。国家主席除接受外国使节拥有对外最高代表权外,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决定权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主席仅起到“宣布或执行”的程序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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