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和你唱黄家驹:<<西游记〉〉电视剧的成败得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4 11:04:51
最好从各方面着手!*^_^*

A、改编忠实原著,又不囿于原著

  文学名著的改编,历来是人们争论不休的重要话题,至今
  也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照我看,今后也很难达到认识的统一。
  原因在于有的强调“忠实”,有的强调“改编”,似乎水火难
  容。其实,两者应该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我认为,科学的态度
  应该是:既忠实于原著,又不囿于原著。道理很简单:既然是
  “改编”,当然要在原作的基础上改编,当然要尊重原作的主
  旨精神、人物设计、命运安排和风格追求。如果太离谱,那干
  脆别叫“改编”,叫“戏说”,叫“演义”不是更合适?当然,
  改编也不能“囿于原著”,变成刻板的“照搬”、简单的“诠
  释”,那也就失去了改编的本义。改编本身也是一种创造,在
  原作基础上的艺术创造。

  就《西游记》而言,原作120回,当然没有必要拍120集,
  讲120个故事。而已经定型的人物形象孙悟空、猪八戒等,更不
  能去改变它。应该说,就这个方面来看,《西游记》的改编是
  成功的。

  B、原作内伤难以改变

  即便是文学名著,也不是一切都尽善尽美。就拿《西游记》
  来说,它本来就存在着一些明显的“内伤”:故事的雷同化,
  人物的类型化,性格的凝固化等,这些都给改编造成了一定的
  困难。戏剧就很聪明,它们将《西游记》中最精彩的故事搬上
  舞台,不精彩的则舍而不选。老实说,至今为止,脍炙人口,
  熟读能记的故事,还是“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
  战火焰山”。电视剧要改编《西游记》,获得观众的喜爱,除
  非选用的故事本身瑰丽、精彩,否则难以唤起观众的“窥视欲
  ”,满足观众的审美愉悦。目前看来,后16集中的故事,如“
  险渡通天河”、“救难小儿城”、“收伏青牛怪”等,本身尚
  未达到前者的水平。严格地讲,我们无权责怪电视剧的创作者,
  只能怪原著的“先天不足”。

  C、不要一味迷信高科技

  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一个高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高科技的
  发展,必然会介入影视艺术的创作,使影视艺术的表现力大大
  增强,甚至在高科技的武装之下,已经产生了新的艺术形态,
  从而改变了人们的审美观念。

  但是,不管科学技术如何发达,有些艺术本质的东西,将
  始终不会改变,人物、社会、历史、人生、情感、审美等等。
  我们已经看到了高科技对电影艺术的参与:《泰坦尼克号》、
  《侏罗纪公园》、《阿甘正传》、《人猿泰山》……值得肯定
  的是,这些电影作品调动高科技参与创作,仍是为了更艺术地
  营造意境,塑造人物,展现感情,而不是“为高科技而高科技
  ”。高科技本身只是一种艺术的手段。现代媒介有种误导,说
  是“要看高科技,去看《西游记》。”高科技似乎成了《西游
  记》的代名词,这就有点本末倒置。

  D、音像文化替代不了印刷文化

  文学作品属于印刷文化,电视剧属于音像文化。从文学作
  品改编成电视剧,需要完成一种文化形态的转化:从文字符号
  转化成音像符号。也就是说,从文字符号的间接接受,转化为
  音像符号的直接接受;从文字符号所引发的联想和想象,转化
  为音像符号的直观展现;从文字符号所表现的意象性,转化为
  音像符号的具象性。电视剧改编的成败、优劣,往往体现为符
  号转化的程度如何。正是在这种转化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消
  减了固有的文学性。这样,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文字符号构成
  的印刷文化是深刻的,一般构成高雅的文化形态,故而是深刻
  的,具有永恒的价值和意义。而音像符号所构成的电视文化是
  浅显的,一般属于通俗的文化形态,因而是瞬间的,具有“快
  餐”文化的性质和品格。当然,现在电视剧也可以制作成录像
  带和VCD,长期地保存下去。但是,它永远替代不了印刷文化,
  也就是书籍文化所具有的油墨芬芳和温馨的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