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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四年中①,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②。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③!”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④,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⑤,今坐法当刑⑥,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⑦,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⑧,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⑨,此岁中亦除肉刑法⑩。

①文帝四年:公元前176年。②传:驿站的车马,此指用传车押送。之:往,到。③缓急:紧急。④少女缇萦:最小的女儿缇萦。⑤廉平:廉洁公平。⑥坐法:因为触犯法律。当刑:判处肉刑。当,判决,判处。⑦续:连接,接续。⑧入身:古时刑律可把罪人收入官府为奴,此指这种惩罚。入,没收。⑨悲:悲悯。⑩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这段时间有误,据《史记·孝文本纪》,文帝废除肉刑当在文帝十三年,所以前文所说文帝四年与此矛盾,当作文帝十三年。

汉文帝刘恒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多少知道一些老百姓的疾苦。汉文帝即位不久,就下了一道诏书说:“一个人犯了法,定了罪也就是了。为什么要把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逮捕办罪呢?我不相信这种法令有什么好处,请你们商议一下改变的办法。”大臣们一商量,按照汉文帝的意见,废除了“一人犯法,全家连坐”的法令。
  齐国都城临淄地方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官,当起医生来了。
  西汉文帝四年,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大臣说:“犯了罪该受罚。可是受了罚,也该给他重新做人的机会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缇萦救了她的父亲。汉文帝废除了肉刑,看起来是件好事。但是实际执行起来,却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缇萦救父的故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