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航机油:聘用合同制是否合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30 02:19:33
本人(本人是上海人)现在在一家普通的监理公司工作,担任资料员工作,公司与我签定的是聘用合同制,在工作期间公司未给我交纳三金.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应该如何处理,如不合法违反劳动保障法,我应该去那里投述,为保护我的权益应该保留那些证据.
希望对这方法比较了解的朋友能帮忙我谢谢!!!

1、按现行的劳动监察制度的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条件,无论在试用期或者转正之后,都必须为劳动者投取社会保险。
…………所以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肯定违反劳动监察条例的。
2、社会保险的险种目前共有五类:
基本养老保险、失业险、工作险、生育险、医疗险等。
根据各地区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不同,个人购买社保可以买部分险种,也可以全部险种都购买,而且购买的基数也不同;
3、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所属于监察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
4、关于证据方面我想就是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工资表(因为工资表中有社保购买的情况)

这个是要看你的工作单位的性质的 是公有还是私有
我想在上海私有企业比较多 可能你的单位是私有的
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这是不违法的
只要是在合同上没有的 合同双方都不用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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