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转换css工具:中东,北约什么组织?国家,意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1:09:41

以欧洲(法国)为中心向东划分,近东(东欧、土耳其)、中东(阿拉伯地区、中亚)、远东(中国、东亚)

“中东地区”或“中东” 是指地中海东部与南部区域,从地中海东部到波斯湾的大片地区,“中东”地理上也是非洲与欧亚大陆的亚区。

“中东”不属于正式的地理术语。一般说来包括巴林、 埃及、 伊朗、伊拉克、 以色列、 约旦、 科威特、 黎巴嫩、 阿曼、 卡塔尔、 沙特、叙利亚、阿联酋和也门,巴勒斯坦、马格里布国家(阿尔及利亚、利比亚、摩洛哥、突尼斯)以及苏丹、毛里塔尼亚和索马里,由于其历史文化原因一般认为属于中东国家,土耳其和塞浦路斯尽管地理上属于中东地区的一部分,但是他们自身认为属于欧洲;北边的阿富汗有时也与中东联系密切。

所谓近东,中东,远东,都是西方国家(主要是西欧各国)以他们所在地区通向亚洲的海上路径——西地中海一带为基点,对东方广大地区的称呼。这几个系列性词语、大约出现于欧洲各殖民一帝国主义国家向外、特别是向东方扩张的早期,而开始盛行于19世纪,相沿使用以迄于今。原来笼统地称为“东方”,因地区过于辽阔,始进一步按照和它们距离的遐迩,分别称为近东、中东和远东。至于就欧洲人称呼的“东方”乃至亚洲本身而论,所谓“远”、“近”和所谓“东”也者,应该正好颠倒过来才对,我国历史上的说的“西域”,按广义曾把后世的“中东”以及迤西的地区都包括在内,就是一个证明。说穿了,“近东”、“中东”和“远东”云云,不过是“欧洲中心论”的一种反映,徒因相当长时期以来,“西方”在世界上得势,这些经不起推敲的地区名,方通行无阻而己。

就“创造”这些地区名的西欧而言,顾名思义,近东距离近些,远东距离远些(乃至最远),中东是不近不远。但不论近、中、远,都是些相对字眼,本来就模模糊糊,仅有大致范围,没有明确界限;各自的范围还随时代、随称说者的立脚点、随使用者的意图和目的等等,进退、盈缩不定。比如“近东”,最初指地中海东部地区,由于这个地区曾长期处于奥斯曼帝国统治下,与西欧不是一个世界。在那个时期,有人就拿它当奥斯曼帝国的同义词使用,“近东者,奥斯曼帝国之谓也”。有的英国人把巴尔干半岛视为近东的“实指”部分,也就是奥斯曼帝国核心部分,东南方的毗连地区,则是它的外延。按这种说法,东南欧印亚非两洲的东地中海沿岸,都涵盖在内。

“中东”指近东以东的广大地区,指称范围可以直至印度、缅甸。后来,因受东方政治局势的变化,特别是19世界初叶开始的奥斯曼帝国的逐步衰落,以及因此而来的巴尔干半岛政治地图变化的影响,“近东”指称范围渐次缩小,东移,循至某些辞典解释“近东”的时候,说“包括利比亚、埃及、阿拉伯半岛、巴勒斯坦、叙利亚、黎巴嫩、土耳其等”,东南欧显然不在其内了。但这样就难免与“中东”的指称范围“重叠”,彼此的界限和范围越来越模糊不清。人们不得已,又往往混称为“中近东”或者索性以“中东”概括,“近东”一词越来越不单独使用了(比如前些时尽管波黑烽火连天、血流成河,按传统的划分,当地属于近东,在报端上却见不到这个词,可见在人们的心目中,它已陈旧得不能再用了)。与此相应,“中东”的指称范围更加膨萎无常,在国外众多的书刊和学人笔下,异说纷纭,广狭出入极大。按一种极端的看法,可远及北非各国甚至把整个中亚都纳入其中,这当然是标准的“一家之言”。有的西方国家的官方文件,在这个词的使用上也很混乱。以英国为例,官方就曾将欧洲的马耳他、非洲的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和索马里,都列入中东。对这种“地理归类”,我们实在理解不了,莫测高深。比较流行的说法,是把中东和西南亚等同起来,外加非洲东北部的埃及,再没有谁把南亚各国也包括在内了,也没有人把欧洲巴尔干半岛的什么争端,混称为“中东”的一宗事件。而人们在此词的实际操作、运用上,范围又有所限定,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地隐然仅指亚洲的西南部而言。当前所谓“中东问题”,往往就是“西南亚问题”;所谓“中东局势”,往往就是“西南亚局势”;所谓“中东之行”往往就是“西南亚之行”,如此等等。但显然又不宜在“中东”和“西南亚”间完全画等号,以为在任何场合下二者都是一回事,人们在用“中东”一词时,仍有所节制。比如阿富汗在西南亚范围内,那里的问题从来没有被冠以“中东”字样;苏联解体后,人们自然而然地把南高加索三国归入西南亚各国之列,但那个地区出现什么事端,也不见有人往“中东”上挂靠。

至于“远东”(有些西方国家称为“极东”)范围更大,但同中近东分得倒很清楚,相距较远,何况中间隔着印度洋和南亚次大陆,彼此互不连贯。晚近的用法,一般指亚洲东部太平洋沿岸各国、各地区(包括通常所说的东亚、东南亚各国以及西伯利亚东部地区等)而言。

必须补充说明,从这几个系列性地名产生的背景和应用看,所谓近东、中东和远东,都是人文地理特别是政治地理上的概念。从一定程度上说,又是历史地理上的概念(时至今日,“近东”一词已经很少单独提到了,但在历史上一定时期,比如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初,还是个经常跃入人们眼睑的字样,象“巴尔干半岛是近东的火药库”等等),自然地理上绝少用或根本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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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和意大利等12国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订了北大西洋公约,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 NATO),简称北约。截止2004年3月29日,北约成员国有26个。秘书长是夏侯雅伯 (Jaap de Hoop Scheffer) ,2004年1月上任。

北大西洋公约共14条,其宗旨是缔约国实行“集体防御”,任何缔约国同它国发生战争时,成员国必须给予帮助,包括使用武力。北约最初的成员国包括:美国、加拿大、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英国、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和意大利。

北约组织的基本框架

北约曾被称为北大西洋联盟或北大西洋集团。北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北约理事会。理事会由成员国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外长、国防部长组成,常设理事会由全体成员国大使组成。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希腊和土耳其于1952年、联邦德国和西班牙分别于1955年和1982年加入该组织。

20世纪90年代,随着1955年5月成立的华沙条约组织(华约)的解散和苏联的解体,欧洲的政治与安全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北约开始向政治军事组织转变。

1990年7月,北约第11届首脑会议在伦敦宣布冷战结束。1991年12月,北约在罗马首脑会议上决定与部分中东欧国家成立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自1992年起,波兰等东欧国家相继提出加入北约的请求。同年,北约批准了一项原则,允许它的军队离开成员国领土到其他地方参与维和行动。当年年底,北约便决定以军事力量介入南斯拉夫危机。

2002年11月在布拉格举行的北约首脑会议

1994年1月,北约布鲁塞尔首脑会议通过了与中东欧国家以及俄罗斯建立“和平伙伴关系”计划,12月开始向波黑派出维和部队。1996年9月,北约公布了《东扩计划研究报告》。1997年5月,取代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旨在加强北约同欧洲和欧亚大陆的非北约成员之间的安全关系的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理事会 正式成立。1997年7月马德里首脑会议决定首批接纳波兰、捷克和匈牙利加入北约。1999年3月,这三个国家正式成为北约新成员。至此,北约成员国已发展到19个。2002年11月,北约布拉格首脑会议决定接纳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和保加利亚7个国家加入北约。这是北约自1949年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扩大。2004年3月,上述7国正式递交各自国家加入北约的法律文本,从而成为北约的新成员 ,使北约成员国从目前的19个扩大到26个。

2003年6月,北约成员国国防部长会议决定通过精简军事指挥机构提高北约的应变能力。根据计划,北约未来的军事指挥系统分为战略指挥部、战区指挥部和战术指挥部3个层次。北约现行的20个军事指挥机构将在未来精简到11个。在战略层次,北约欧洲盟军司令部和大西洋盟军司令部将合并为盟军作战司令部,它将是北约“唯一的”最高军事行动指挥部,总部设在比利时的蒙斯市。另外,北约将建立一个职能性的盟军改革司令部,负责促进和监督军事改革,目标是加强培训、改善军事能力、检验和发展军事原则、通过实验评估新概念。该司令部的总部设在美国弗吉尼亚州的诺福克。在战区层次,现有的5个战区司令部将精简为两个常设联军司令部,直属盟军作战司令部。这两个战区司令部一个设在荷兰的布仑森,另一个设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此外,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设立“精悍的”常设联军总部,只负责海上部署任务。在战术层次,现有的13个下级作战司令部将精简为6个,它们分布在德国、英国、西班牙和土耳其等国,隶属于上述两个常设联军司令部。同年9月1日,北约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司令正式更名为北约盟军军事行动司令部,全面负责北约所有军事行动的指挥与协调。

中东是地区:西方国家根据与自己的远近和方位编造的!
北约是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二战之后的资本主义国家联盟
(大部分都在北大西洋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