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身守候下载:男方提出上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请问女方能得到一定的赔偿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4:47:42

一、《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所说的情形,只有过错方有上述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向其主张损害赔偿,才有可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赔偿是需要法律明确规定的,除法律规定的赔偿外,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得到财产分割和适当补助。

要看过失方

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的话是得不到赔偿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的问题看不懂!!!问的是什么啊?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那可能法院就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做工作让男方撤诉了。既然不离婚还是两口子,怎么来的赔偿啊?你是不是说谁提离婚谁吃亏啊?那按法律规定是没有影响的! 张律师

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一方坚决不同意的,法院一般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就会判决离婚了。
至于损害赔偿问题,赞成李信律师的答复,再补充一点,该损害赔偿有如下几种情况限制: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