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王沥川续写贴吧:我的乡村医生工作时间能否合并算连续工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2:41:15
我在1979年10月至1989年7月在村医务室从事赤脚医生、乡村保健工作(80年有赤脚医生审批表档案\85年有乡村保健医生证书)。

1989年8月至1990年9月到某乡办企业医务室从事医务工作(有该区职改办的乡、镇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是医士职称。只有工资发放表没有其它档案。

1990年10月被全民所有制企业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在医务室续继从事医务工作(有医师执业资格证)至今。现要退休。请问我退休时可否按照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6)5号文将我做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一、需要说明的是:

1、我由村医务室到外乡乡办厂医务室工作没有调动手续(但当时乡 村单位之间工作也根本没有调动手续,更不要说人事档案了)

2、在乡办厂医务室做医生没有乡村医生(赤脚医生)审批手续,(但有区 职改办乡、镇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文是医士职称)

二、请教的问题:

1、我在乡办厂医务室从事医务工作是否属乡村医生.

2、能否把1975年10月至1989年7月在村医务室做乡村医生(赤脚医生)的工作时间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3、说我在乡办厂医务室的工作不算乡村医生,因此前面的乡村医生的工作时间就没有用了是否正确。

4、根据我的情况如何办理较好。

请律师给予帮助指点。谢谢!

如果你现在进的厂是招工形式进的,那么,你原单位的工龄是不能连续计算的,如果你的关系是经过正规调动的,你的工龄就不能做中断处理,可以连续计算,现单位如果不按连续计算,你得不到原单位工龄的经济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举证由现单位负责,你最好是能将你的调令搞到手,如果没有原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证明原件存放处,找这样的证据需要关系和一定的技巧,这是社会上的一套,你应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