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路上有你真好唠叨:关于保险费的索取,知道这方面的请进来一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5:09:02
在保险期内做了手术,在保险期到时还没有出院.但是保险书上有这样一段话:“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间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保险期至2005年3月31日止.按批条款从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治疗仍未结束(7月6日出院),在7月1日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给予支付?大家请依据相关的法律说一下,我在这里先谢了!

首先你要明确你的险种!
一般保险是只赔保险责任期间和保额范围内!
象你的情况一般只会负责7.1前

首先,纠正一下,不是保险费,应该是"保险金的索取.
然后依据你的条款就可以去保险公司索取保费了,注意要带好了相应证件,我医疗费收据

属于合同的有效期和服务的条款范围,可以报销

法律不管这事,倒是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法律即约定管这件事。因此,依据约定,7月1日前的医疗费可以予以报销。

如果你上面所说的全部属实并且有保险合同和保险公司指定的定点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那么可以获得理赔,具体到理赔金额要看你买的是哪家公司的哪个险种了~~给付保险金按住院开始日为标准,不论跨年度与否,只要在保险期间发生住院就有效!!!
我不是做理赔工作的,所以只能提供这么一点帮助,不懂的可以再问我,我的QQ是“42821437

住院期间的费用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是比例分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