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总会遇到颠簸:怎样注销他人的非法办理的土地使用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9:22:59
宅基是居委会卖给我的,然后我准备修建并备料,与建筑承包方签约等等。突然发现我所购买的宅基的土地使用证被他人申报办理(在办理中,证件他尚未拿到)。他能够办理手续居委会是一定签字盖章了的,居委会曾坦言是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但是我现在找他们签字盖章他们是不会的,因为以前的没收回,那是自己打自己的脸。而我的工期又不能耽搁,因为已经签约,而且不是我的过错,这损失该谁负责,居委会的调解始终拖延,修将违规,不修损失在加大,我将如何处理呢,我觉得首先有必要注销那个正在办理的土地使用证,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操作??先感谢各位热心正义的大哥大姐,大叔大婶!谢谢了!!
不能说是一地二卖,居委会主任未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将两个宅基的位置弄出毛病来了

看为是一地二卖了。
土地之转让应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以登记为准。
如果别人已办理了相应手续,而你又已支付价款且为建设作为大量准备工作,那就要诉至法院,要求村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注销土地使用证到国土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