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迦洛迦奇缘奇缘:刑法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6:35:00
甲男和乙女是恋爱关系,而丙男也喜欢乙女,并积极追求乙女。甲男对丙的行为非常反感,对丙有意见,丙也非常妒忌甲,也对甲怀恨在心。
有一天,他们三人在街上遇到,甲男对丙男说“你以后不要来打搅她了,她是不喜欢你的,你死心吧!”丙也还口,就这样他们两个争吵起来了。后来丙恼不可揭,便在旁边的小滩拿起一把菜刀,向甲砍过来,甲见之,便在乙的背后用力向丙砍的方向推乙,使乙撞向丙,然后就逃跑了。丙来不及收刀,砍中乙的脖子,送医院后死亡。
分析1.丙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是什么罪?主观态度是怎么样?
2.甲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是什么罪?主观态度是怎么样?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问我的问题。
我的意见是这样的:
1、本题无法得知丙是具有伤害还是杀害甲的主观态度,因此在定罪上不好确定。虽然刀砍在乙的脖子上并致其死亡,也不是出其本意,但那也只是对象错误,不影响定罪与量刑。
因此,丙可定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
2、甲的主观态度应该为间接故意。根据大多数人的观点,间接故意以其结果定罪量刑,现在出现了乙死亡的结果,应该定故意杀人罪。
但是本人不同意间接故意犯罪以结果定罪量刑,这是客观归罪的表现。
因为以上疑惑,特向大家请教!

1丙构成犯罪,虽然丙的袭击对象是甲而非乙,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中客体错误才会影响定罪,对象错误不会影响定罪判刑。

2个人意见丙似乎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定故意伤害罪(致死),看当时情况丙拿菜刀好像不是要杀甲,而是由伤害的故意。

3甲的情况比较复杂,要看当时的情况他所持的心理态度,它是故意为之吗?

1、丙的行为构成犯罪,过失伤人致死,主观态度是想对甲实施伤害行为并非想致乙死亡。
2、甲构成犯罪,是过失致人死亡,其主观态度是间接故意和放任~

ps:顺便说一句~这个甲也太不是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