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公安局新局长:本科(有学士学位)如何办理广州户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00:51:36
我是05年的毕业生,大学本科(有学士学位).毕业后我没有管自己的户口,就找了份工作,单位也没有提过户口的事情(因为同事们的户口都没被转到广州的,所以我也没有列外去问).当时7月份毕业学校给我们发了一张报到证(大概就是户口打回我原籍陕西的人才市场,需要用报到证去报到),我没有管过,没有去报到,现在日期已经过了.我其实都不确定户口现在在那,觉得应该在陕西吧,反正毕业后就没有管过.

现在在广州一家规模较小的外贸公司上班.我想把户口转到广州,请问各位大人有什么办法啊?回答越多越好,越详细越好啊~~~谢谢了各位^_^

对了,还有有广州户口有什么在广州生活好处啊? 谢谢了

关于户口问题你可以到下面网址浏览和咨询:
http://www.gzjd.gov.cn/jindun/da08/db01/index.htm

广州市户口入户籍条件之一: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你可以走该渠道。单位评定中级职称(单位是否是具有局级以上中级职称评定资格,而且经广州市职称评定认可的)。如果经广州市职称评定认可中级职称,最简单办法是把人事档案挂南方人才交流中心,户口由他们代办,不出一个月就可办妥!

如果你有暂住证7年,固定住所和职业,目前好像也有政策可办。详情你自己查询。

本科毕业+职称,最简单最有效的入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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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作调动入户审核手续须知

凡因工作调动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批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调动通知》;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办理招工、招干入户手续须知

凡经省、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工、招干需办理来市入户的,须先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盖章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然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方可到迁入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办理入户手续。

一、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进人审批部门发出的《招工通知》或《录用证明》;

(二)《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广州市区入户卡》;

(二)《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

(三)《户口迁移证》;

(四)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咨询电话:83341353 投诉电话:83118310

申办夫妻投靠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此类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职能部门,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一)配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资格、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且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

(二)配偶在本市3年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可追溯到1998年),且夫妻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

(三)配偶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执业资格,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四)配偶领有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指一、二级残疾证)或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2年的。

(五)夫妻双方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的。

(六)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另一方年龄超过30周岁,结婚年限满1年的。

(七)外地农业户口人员与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结婚,申请来市投靠配偶入农业户口的。

(八)对不符合本条第(一)至第(七)款条件的其他投靠配偶人员,夫妻双方均属晚婚且结婚年限满6年的。

(九)丈夫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本人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原丈夫的父母或仍居住在原丈夫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且其达到本条第(八)款规定的夫妻投靠入户结婚年限的,可申请入户。

(十)上述(一)到(九)项中,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其解决入户的结婚年限相应延长5年。

二、所需证明材料:

申办夫妻投靠入户除需要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分别提供相关证明。

(一)配偶属高中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类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经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鉴别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及市一级劳动、人事部门提供的鉴别证明;

(二)属纳税类的提供市一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属重病(相当于绝症或病重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还需要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四)属重残(指一、二级残疾)提供市残联核发的《广州市残疾证》;

(五)属特困类的提供区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广州市特困职工证》;

(六)属丧偶申请入户的,应由街、镇计生部门或婚姻登记处出具其丧偶后至今没有再婚的证明,提供原配偶本市父母(家公、家婆)的户口簿、身份证或原配偶生前拥有的合法房屋的有效证明、区以上房管局核发的房屋租赁证(租簿);

(七)符合农业户口婚迁条件申请入户的,如户口簿登记的户口性质不明确,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性质证明。入户地村委会出具同意入农业户口证明。

上述(一)至(七)项中属随迁小孩,还需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户口簿。

三、申请入户具体程序:

(一)凡符合申请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需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的,可向配偶(本市一方)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未设办证中心的到派出所,下同)提出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申请手续。

(二)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的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本市配偶的户口簿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咨询电话:83341353 投诉电话:83118310

请加QQ2418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