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后海和尚船震女主:遇到这样的事谁能来保障我们的权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3:52:55
上周在中介(是本市最大的一家中介公司,很有名哦)定了一套二手房,交了5000元的诚意金,我们提出30w的价格让中介人员跟业主谈,如果谈下来5000元即转为定金,如果谈不下来5000元全额返还。
可是今天中介人员说了这样一个问题:业主的房子是3楼,阳台较高层是突出去的,这样楼上丢下来的垃圾就经常落在阳台里,所以业主自己搭了个棚子在阳台上,但是城建要求业主拆除(即属私建)。
当初我们看房的时候就是看中业主将阳台和客厅连在一起,有一个很宽广的实用面积,可是现在棚子要拆掉,实用面积小了不说,而且要承受高层丢下的垃圾。
这些情况是在我们交了5000元以后中介才说的,现在我们不想要这套房了,可是中介说这属于我们毁约,5000元不能退给我们。大家说说看这样合理吗?是中介事先没有把房子的真实情况告诉我们,怎么能说是我们毁约呢?如果当初我们知道房子是这样的情况,我们就不会定下这套房,更不会交5000元了。

我们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买一套合意的房子,并且不想惹太多麻烦,所以才找了这家最大的中介公司,可是现在这种情况,真的是让我们无语呀。我们毕竟不是做房产生意的人,对这中间的事情肯定没有中介公司清楚,找中介就是想让他们来保障这些隐藏在房子背后的东西,可是……

最后的解决办法是5000元不给退,中介再帮我们找另外一套房。

各位朋友们,我想知道这样的事在二手房交易中是不是经常发生,如果您遇到这样的事该怎么办?我们只是普通百姓,只想买到合意的房子,可是发生这样的事情谁能来保障我们的权益呢?
今天下午我打电话给律师,他也说如果收据条上没有明确说明这种问题的话,这5000元是不能退的。郁闷ing!

不过今天中介又找了另一套房给我们看,我们感觉还可以。

你们是签定了相关的《意向金合同书》吗?房主和中介有没有委托合同,这类意向金其实是一种中介代收定金的行为,如果房主跟它没有委托,中介是没有权利代收定金的,但你说的这家中介很大,有委托合同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意向金一般只交1000元左右就可以了,你怎么交了这么多,你可以到相关部门反应,应该可以要回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