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道不喜欢王鸥:汕头市政府近五年的政绩如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3:05:59
希望对汕头的发展有用。本人只是一介布衣,但作为汕头人,我深爱我的家乡!相信我们的公仆们也日日在反思自己的施政方针。我提此问题,只想充当一下一个小小的“镜子”而已,没别的意思。谢谢大家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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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增强法律意识 切实依法行政

建设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刘志峰

在第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司法部联合召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对于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的要求,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普法《决议》的全面落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面,我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就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切实依法行政问题作一汇报。

一、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推进“四五”普法工作

在公务员中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提高公务员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项基础性治本措施。2001年以来,建设部两次召开全国建设系统普法工作会议,总结“三五”普法经验,表彰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和落实“四五”普法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部里的统一要求,加强普法工作领导,保证普法工作人员经费,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建立健全了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比如《行政许可法》公布后,部机关全体同志,分四期进行了为期两天的集中学习和考试;开展了全国建设系统贯彻《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全国5万余名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竞赛活动。为促进执法人员学法、懂法、守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我们与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了建设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法制部门核发执法证件时,必须经建设法律法规知识考核合格。我部还组织专家编写了普法教材、建立了建设法律法规试题库,供各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使用。《中国建设报》开辟专栏,以案说法,宣传普及建设法制知识。

二、转变立法思路,改进立法方法

坚持依法行政,立法是基础,执法是关键,监督是保障。

近五年来,建设系统立法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7部行政法规,建设部颁布了60多个部门规章。同时,立法思路有了重大转变,从注重方便政府管理,转向注重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从注重约束管理相对人,转向注重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近几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核心内容都是规范政府行为,加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法的法律责任,维护公积金所有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立法思路上,还注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注重政府管制转向注重建立民事规范。比如《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是建立社会自我调节利益和承担责任的体制与机制,政府从物业管理活动的直接干预者转变为监督者和社会服务者。在转变立法思路的同时,还注意改进立法方法,走群众路线。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起草过程中,注重听取各个地方、广大群众、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保证立法科学、符合实际、维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在《物业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修订的《建筑法》,我们将征求意见稿在建设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引起社会热烈反响,收到了很多好的修改建议。

三、普治并举,严格执法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是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全面正确实施的保证。近几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坚持普治并举,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1月至2004年10月,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查出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工程项目11983个,投资额801亿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9678个单位和1009人,依法给予了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秩序的好转。2002年,建立了由建设部牵头、7部委参加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下发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系列文件,完善了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城市建设领域,开展了全面清理整顿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市场工作,打击非法营运,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强对出租汽车企业的监管,保障了司机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政府行为,强化执法监督

《行政许可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按照《行政许可法》精神,我们积极推进建设行政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体制、管理方式以及工作人员行为方式的转变。国务院分三批取消了建设领域的行政许可项目165项,转变管理方式7项,保留行政许可项目60项。建设部及时印发了《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工作规程》、《建设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建设部机关对被许可人监督检查的规定》、《建设部机关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等四个配套制度,公告了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25个行政许可项目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等,促进了机关办事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积极清理建设行政许可规定,废止6个部门规章,修改了5个规章,还有一批规章在修订中。同时,大力推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做到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违法有追究。突出抓好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在评议考核中,注重听取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同时,不断创新层级监督机制,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书、执法检查建议书等多种方式,督促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纠正违法的、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2003年7月~9月,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对10个省《建筑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行政。

在看到全国建设系统法制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设领域的社会矛盾还比较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城市房屋拆迁、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及其建设主管部门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城乡建设指导思想不端正;有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一些建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还比较低;建设执法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市场监管体系还有待加强。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执政的要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端正城乡建设指导思想,把执政为民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去;继续抓好“四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提高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让群众参与城乡规划建设决策的有效机制,使重大决策来自于群众、符合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层级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监督,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全系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