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忍演过床戏吗:急,考试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8:54:50
出租车司机拾到甲丢失在车上价值5000元的手机,交公安机关招领,招领期满后,公安机关依法对该手机拍卖,被乙购得,不日被小偷偷去,以2000元价格卖给丙。不久丙又遗失了该手机,被人拾到后交给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招领时,甲,乙,丙都来认领。 请问:该手机应该归谁?为什么?

手机归乙
甲丢失手机后,在公安机关的招领期限内,没有进行认领,在招领期满以后,该手机就被认为是国家所有的,所有权转移给了国家.后乙通过合法的拍卖途径买得,取得了对手机合法得所有权.丙购买该手机以低于市场价格得价格取得,因为该手机得市场价格为5000元,2000元是明显不合理得价格,这种情况不属于善意取得
因此,该手机得所有权归乙所有

乙,甲已经交给公安机关,而且文中也说了,是依法对手机进行拍卖,所以甲没有手机所有权.而丙是买的赃物.所以也不具备所有权,应给归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