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切换中英文:紧急避险是否可以牺牲一人生命保全多人生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8:05:23
最近看法律书,看到紧急避险一章,其定义是:为保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本人或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害的影响,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其法律解释又说,生命权是最高权利,不可以牺牲他人生命保全自己生命.
但是我有一个疑惑,是否可以牺牲一人生命保全多人生命呢?
想起有一个故事所讲:
一位尽职的运煤火车司机在高速驾驶中看见一群孩子在铁轨上玩,刹车已经来不及,蓦然发现不远有一废弃铁轨,上面蹲着自己的孩子,他一咬牙,大叫:"卧倒!"朝自己孩子撞去........结局皆大欢喜,因为他孩子瘦小又听话所以竟然毫发无伤.
且不论故事表达的大爱种种,我看故事时反倒想到:如果他把自己孩子撞死了,是不是紧急避险呢?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呢?
望达人回答,最好有相关的有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