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女配变女主小说:国家公务员每人一生只有一次报考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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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每人一生只有一次报考机会吗?

每个人报考次数是不限的,只要符合该职务要求的年龄,性别,专业,身高,政治面貌……等条件。
每年中央直属机关及其直属管理机构在11月招考,各地方则大多一年招考两次,分别在12月及5月左右
各地情况有所不同,但差别不大,参考以下广东省佛山市上一次的招考公告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事局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2005-11-10

按照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考试录用暂行办法》、《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面向普通高、中等院校2006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单位(含系统)委培的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非委培单位的,须征得原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师范类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持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参加报考,必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所需书面证明在笔试结束后对拟参加面试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复核时出示)。非广东生源(户籍)报考人员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限本市生源(户籍)。特殊职位学历、户籍要求另行规定。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必须具备规定的身体和年龄要求;
4、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报名办法
实行网络报名的办法。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相应职位在网上报名。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材料失实,将取消笔试、面试、录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承担。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专业),多报无效。笔试结束后,市、区人事局按规定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条件不符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0上午9:00时至2005年11月18日下午17:00时(24小时开通网络报名系统)。
网址: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fskszx.com.cn
佛山市人事局政务网
http://www.fsrsj.gov.cn
珠三角联合人才网
http://www.ujob.com.cn
2、报名操作方法:
(1)考生登录以上提供的网址,按提示选择报考职位、填录个人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相关要求和条件)、等待招考单位审核。考生于报名信息提交两天后在网上查询审核结果。
(2)经招考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两份(需双面打印、按表中要求粘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一张照片(与表中同版正面免冠小一寸),于2005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30时)到佛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二楼、三楼办理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正证》等确认报名手续。
(3)报考公安系统特警职位的退伍兵,无须网上报名,由佛山市公安局统一办理报名手续。除退伍兵外的其他报考人员在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还要进行身高、视力等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参加笔试(身体检测时间、地点按网上报名提示要求进行)。
(4)打印《准考证副证》。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领取了《准考证正证》的考生可于2005年12月4日起登陆“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副证》。考生凭《准考证正证》、《准考证副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三证缺一不可)。
(5)审核没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各职位的网上报名情况将通过网络及时公布,为报考人员提供参考。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报考公安系统职位的,加考公安专业科目。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且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
(2)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试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不指定考试用书。
(3)公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公安工作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考试用书为公安部编写的《公安基础知识》(修订本)。
(4)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用书为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事厅2005年组织编写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05年12月1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下午:14:30—16:00 公安专业科目或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统一组织阅卷评分。考生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4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占2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由市人事局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面试的内容、标准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报考公安系统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测评,按笔试占50%、面试占30%、体能测评占2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替补人选)。
四、录取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可查阅佛山市人事局政务网(http://www.fsrsj.gov.cn)、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珠三角联合人才网(http://www.ujob.com.cn)。笔试、面试成绩均可上网查询。
附:《佛山市2005年下半年招考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职位表》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事局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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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符合报考条件的都可以。

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
可以重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