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雕英雄传片段赏析:隐私受侵犯了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37:20
我的信件在还没交给我之前,被人就拆开了看了,是侵犯隐私权了吗?法律上有什么相应的处罚条款?

如果你在信件里记载了自己隐私,当然侵犯了隐私权,但准确说是侵犯了你的通信秘密.
《宪法》第四十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昭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邮政法》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邮政法》第四条除重申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将保护的主体扩大为所有邮政用户。《邮政法》第五条还规定:“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邮政法》及相关法律对检查、扣留、没收邮件和查阅邮政业务档案作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司法机关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事由和程序可以实施。

至于处罚,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错~~~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通则》,这是典型的侵权行为,应当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必要时还要赔偿损失。
如果侵权人是特定的人,比如邮递员,情节严重的话,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信件在还没交给收取人之前,被人就拆开了看了,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可以请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