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顺序英语怎么说:斯宾诺莎是谁啊?帮我找一下资料,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7 02:06:13
有什么关于他的有趣的事么?介绍一下,越多越好,谢谢

斯宾诺莎(Spinoza,1632-77)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把他驱逐出教。基督教徒对他同样恨之入骨;尽管他的全部哲学贯彻着"神"这个观念,正统信徒仍旧斥责他讲无神论。莱布尼兹受到他很多益处,却对这一点讳莫如深,小心避免说一句称颂斯宾诺莎的话;关于他跟这位异端犹太人私交的深浅,他甚而竟至于扯谎。
?? 斯宾诺莎的生气很单纯。他一家是原先为逃避异端审判所,从西班牙(也许从葡萄牙)到荷兰去的。他本身受了犹太教学问的教育,但是觉得正统信仰再无法守下去。有人愿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求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等他一回绝,又图谋杀害他;谋杀失败了,这时候斯宾诺莎便受人用《申命记》中的样样诅咒咒骂个遍,更用以利沙对小孩们发的诅咒咒骂;那些小孩子结果被母熊撕裂了,可是并没有母熊侵袭斯宾诺莎。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度着平静的日子,靠磨镜片维持生活。他的物质欲望简单而不多,一生当中对金钱表现出一种希有的淡漠。少数认得他的人,纵或不赞成他的信念,也都爱戴他。荷兰政府素常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关于神学问题的意见抱宽容态度;只不过有一度他因为站在德威特家方面反对奥伦治公族,在政治上声誉不佳。他在四十四岁的壮年因为肺痨病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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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主要著作《伦理学》(Ethics)是死后出版的。未讨论这书以前,必须先就他的其它两部作品——《神学政治论》(TractatusTheologico-Politicus)和《政治论》(TractaA tusPoliticus)略说几句。前书是圣经批评与政治理论的一个奇妙融会;后一本书只讲政治理论。在圣经批评方面,特别在给《旧约》各卷所定的写定时期比传统说法定的时期远为靠后这一点上,斯宾诺莎开了一部分现代意见的先河。他始终努力想证明圣经能够解释得和有宽宏开明精神的神学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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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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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主题。它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士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提诺对柏拉图的关系在某些点上颇相似。笛卡尔是一个多方面的人,满怀求知的好奇心,但是没有很大的道德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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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创造了一些企图支持正统信仰的"证明",但是正好像卡尔内亚德利用柏拉图,他也未尝不可被怀疑论者利用。斯宾诺莎固然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个关于虹的论著,但是他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及其同时代一些人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和决定论的物理学,在这个框架以内,努力给虔诚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找一席之地。这真是件宏伟的壮举,甚至在认为它没有成功的人们中间也引起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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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那样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独立自存。笛卡尔承认有神、精神、和物质三个实体;固然,甚至依他讲,神在某个意义上也比精神和物质更称得起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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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神是创造精神和物质的,要想毁灭它们就能把它们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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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除开对神的全能的关系之外,精神和物质是两个独立实体,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这两种属性限定。斯宾诺莎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性全是神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它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都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旁的属性我们不明了。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决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非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非某某东西限定:"一切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神)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于是斯宾诺莎便进入了十足不冲淡的泛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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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斯宾诺莎的意见,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凡发生的事俱是神的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各种事件照逻辑讲就不可能异于现实状况。这说法在罪恶问题上惹起一些困难,让批评者们毫不迟疑地指点出来。有一位批评者说,按照斯宾诺莎讲,万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么,他愤愤地问,尼罗竟然杀死母亲,这难道也善吗?莫非说亚当吃了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这两件行为里肯定性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恶;可是只有从有限创造物的眼光来看,才存在所谓否定。唯独神完全实在,在神讲,没有否定;因此我们觉得是罪的事,当作整体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恶并不存在。这个学说固然大多数神秘论者曾经以各种不同形式主张过,很明显和正统教义的罪业降罚说无法取得调和。它和斯宾诺莎完全否认自由意志有密切关联。斯宾诺莎尽管丝毫不爱争论,但是他秉性诚实,自己的意见无论当时代的人觉得多么荒谬骇人,他也不隐讳,所以他的学说受人憎恨原是不足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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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学》这本书里的讲法仿照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认为由演绎论证作了严格的证明。因此他的这本书也就难读了。现代一个作学问的人,不能设想他声称要确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证明",对证明的细节势必感觉不耐烦,事实上这种细节也不值得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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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一读各命题的叙述,再研究一下评注就够了,评注中含有《伦理学》的不少精萃。但是假若怪斯宾诺莎用几何方法,那也表明缺乏认识。主张一切事情全可能证明,这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命脉,不仅在形而上学上如此,在伦理学上也一样;所以证明万不可不提。·我·们不能接受他的方法,那是因为我们无法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是·逻·辑·的联系,因为我们认为科学法则要靠观察来发现,仅仗推理是不成的。但在斯宾诺莎讲,几何方法非用不可,而且和他的学说中最根本的部分是血肉相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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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来讲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形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有适当认识"这个可惊的命题。但是《伦理学》第三卷中讲的那种种炽情惑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整体的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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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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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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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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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
参考资料: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lxd00007

斯宾诺莎1632年11月24日生于阿姆斯特丹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卒于1677年2月20日。早年就读于法国古典语学者安顿办的学校,既提高了拉丁文水平,又学习了希腊语 ,在这所学校里他还接触到法国的唯理论哲学家 R.笛卡尔的著作,并且受到安顿的自由主义思想影响。
斯宾诺莎通过对宗教典籍、犹太思想家和笛卡尔著作的研究,逐渐与正统神学发生分歧。1656年7月犹太人公会给他以最高处分,永远革除教籍,并且报告市政当局。斯宾诺莎只得搬到阿姆斯特丹南边的一个村庄暂住,靠磨制光学镜片维持生活。1660年,斯宾诺莎从阿姆斯特丹迁到离莱顿不远的莱因斯堡村 。在这里,他写了《简论神·人和人的幸福》 、《理智改进论》 、《笛卡尔哲学原理》的大部分和《伦理学》的第一卷。1663年6月,斯宾诺莎移居靠近海牙的伏尔堡 。在这里 ,除了继续撰写《伦理学》,还撰写了《神学政治论》,于1670年化名出版,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震动。1670年5月,斯宾诺莎移居海牙。在这里,他开始写《希伯来语法》,并于1675年完成《伦理学》。《伦理学》尚未出版,社会上就已经出现流言蜚语,斯宾诺莎不得不放弃出版的计划。接着,他又开始写《政治论》,这是一部未完成的著作。他的朋友于他去世当年在阿姆斯特丹用拉丁文出版了他的《遗著集》,其中包括《伦理学》、《政治论》、《理智改进论》、书信和《希伯来语法》。同年译为荷兰文。关于“虹”和“机会预测”的两篇论文于 1687年在海牙出版。最早的《斯宾诺莎全集》于1802~1803年在耶拿由保卢斯编辑出版 。1924 年在海德堡出版了由格布哈特校订的《斯宾诺莎著作集》的拉丁文本4卷集。
哲学思想 斯宾诺莎探讨了当时哲学的各种问题,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哲学体系,其中包括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唯理论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无神论,政治学说和伦理学等。在这些方面,他都为人类认识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 斯宾诺莎在实体、属性和样式的学说中,论述了他在宇宙本体问题上的唯物主义观点。他把实体定义为“ 存在于自身内并通过 自身而被 认识的东西”,它按照自己本性的必然性而行动,因而是自由的。实体是唯一的、绝对无限的,对它不能有任何限制,因为限制就是否定。斯宾诺莎把实体称为神。但他所说的神不是宗教所信奉的神。他把神等同于自然,是一位泛神论者。但他所说的作为实体的自然。也不直接就是人们通常所感知的五光十色的自然界。他认为,作为实体的自然是不可分的、不变化的,只是人的理智的对象。他把自然区分为“被自然产生的自然”和“产生自然的自然”。只把后者称为神。
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有无限多的属性。他把属性理解为由知性看来是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认为在无限多的属性中,人们只知道两个,即思维和广延,二者是同一的。但他又认为,一个属性不能产生另一个属性,每一个属性必须通过自身来认识。
实体和属性要通过具体事物来表现。斯宾诺莎把具体事物称为样式。他把样式定义为:实体的特殊状态,亦即在别的事物内并通过别的事物而被认识的东西。样式有两样:无限样式和有限样式。他认为,每一个有形体的事物的观念就是它的灵魂,因此一切个体事物都是有生命的。这是斯宾诺莎的物活论思想倾向。
斯宾诺莎哲学中含有较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关于“实体即是自因”的基本原理,要求从自然界事物自身的相互作用去说明自然界,反对孤立地观察事物,反对在自然界之外去寻求原因。
认识论和方法论 斯宾诺莎给认识规定的任务和目的是取得真观念,最后达到使心灵与整个自然联系起来的统一知识。所谓真观念就是必定符合对象的观念。认识达到的最后目的不仅仅是认识自然,而且是一种幸福的境界。
他把知识分为3类: 第一类是通过感官和记号得来的,被称为意见或想象;第二类是通过推理得来的,被称为理性;第三类是直接从认识到一个事物的本质得来的,被称为直观知识。他认为,第一类知识是错误的原因,第二类和第三类知识必然是真的。这突出地反映了他的唯理论特点。同时,他特别强调演绎法,甚至用几何学的方法来写他的《伦理学》。斯宾诺莎认为真理的标准就是真理自身。他把真观念必定符合它的对象只当成真理的外在标志,他更重视内在标志,即清楚、明白和确定性。这是他的唯理论的又一突出表现。
斯宾诺莎在什么是认识对象和任务等认识论问题上,既坚持唯理论,又作出了唯物主义的回答,与笛卡尔的唯理论有区别。但由于他否认感性经验是真理知识的来源,因此他的唯物主义在认识论上不能贯彻到底。
无神论 斯宾诺莎根本否认有人格神、超自然神的存在,集中批判了神学目的论、拟人观和天意说,要求从自然界本身来说明自然。他开创了用理性主义观点和历史的方法系统地批判圣经的历史,考察了宗教的起源、本质和历史作用,从而建立了近代西方无神论史上一个较早和较系统的体系。
斯宾诺莎认为,人由于不能用现成的规则控制环境,常常陷入困境,因而产生一种恐惧感,误认为这一切都是由上帝造成的。这样,他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产生宗教迷信的认识论根源。他还明确指出 ,宗教迫使人们把帝王敬为神明,是封建专制制度欺骗人民的工具。这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产生宗教的社会根源。
斯宾诺莎的无神论是不彻底的。他是一位泛神论者,而且并不主张彻底消灭宗教。
政治学说 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和T.霍布斯的一样,也是从资产阶级的人性论出发,用“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的观点,说明国家的产生和本质。他认为,建立在法律和自我保存的力量上面的社会就是国家。国家的职能是竭力使人抑制不合理的欲求而受理性的指导,以达到安全和舒适的目的。因此,他和霍布斯一样,也主张建立强有力的国家政权。
斯宾诺莎是欧洲提倡资产阶级平等和自由的先行者,他考察了3种类型的国家,即民主制的、贵族制的和君主制的。他是民主政体的拥护者。在他看来,民主制可以使人人平等,人们可以享有宗教信仰、思想和言论的自由。他把自由看得比任何东西都珍贵。
伦理思想 斯宾诺莎认为追求个人利益是人的最高自然权利,也是人性的普遍规律和道德的唯一基础。善与恶以是否有利于人的自我保存为标准。人在认识到个人利益的同时,就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努力,关心他人和人类的利益,只有利他才能利己。斯宾诺莎认为,痛苦、愉快和欲望是人的3种基本情感,这些情感本质上是道德的。但是,当情感与模糊观念联系在一起时便产生被动情感,被迫去作恶事。所以,只有理性控制情感,人才能成为情感的主人,实现道德幸福的生活。
斯宾诺莎批判了把财富、荣誉和感官享乐看作是最高幸福的观点,认为它们会扰乱人的心灵,使人沉沦和毁灭。他一方面强调认识自然的过程就是理性控制情感的过程,是道德完善的过程;另一方面又认为至善是对神(即自然)的理智的爱,与人的道德实践活动无关。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是个决定论者。他认为人的身心变化都是自然引起的,遵循自然的必然性。但是他并不否定人在道德领域中的自由。按照理性指导生活就是“自由人”。因此,自由是按照人的自然本质去求得自我保存和个人利益。社会和政府应当保证人的这种自由 ,这是政治的真正目的。斯宾诺莎伦理思想具有鲜明的反封建性质,遭到当时封建势力的攻击和歪曲,也受到同时代及18、19世纪西欧各国资产阶级伦理思想家的肯定和赞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影响 在斯宾诺莎逝世后的一个时期内,他的著作继续受到不同宗教派别的谴责,而没有受到哲学家和进步思想家的重视。到17世纪末,法国的P.贝勒在《历史批判辞典》中,肯定斯宾诺莎的哲学是一个无神论体系。此后,斯宾诺莎的哲学逐渐受到重视。他的无神论影响了18世纪法国的战斗无神论者。与此同时,他的唯物主义也为法国的唯物主义者所继承,尽管他们对它有所保留。D.狄德罗曾经称法国的唯物主义为“新的斯宾诺莎主义”。在德国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的启蒙运动中 ,斯宾诺莎的哲学经过G.E.莱辛(1729~1781)、J.G.赫尔德(1744~1803)、J.W.von歌德等人的努力宣扬,才为人所重视,他的泛神论也深深地影响了德国的启蒙思想家。J.G.费希特和F.W.J.谢林都把它视为自己哲学的出发点。他的实体是G.W.F.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因素。L.费尔巴哈曾称“斯宾诺莎是现代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的摩西”。马克思十分重视斯宾诺莎的唯物主义哲学,把他坚持从世界本身说明世界称为近代哲学的最高荣誉,并把他视为17世纪辩证法的卓越代表之一。

斯宾诺莎(Spinoza,1632-77)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越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但是犹太人把他驱逐出教。基督教徒对他同样恨之入骨;尽管他的全部哲学贯彻着"神"这个观念,正统信徒仍旧斥责他讲无神论。莱布尼兹受到他很多益处,却对这一点讳莫如深,小心避免说一句称颂斯宾诺莎的话;关于他跟这位异端犹太人私交的深浅,他甚而竟至于扯谎。
?? 斯宾诺莎的生气很单纯。他一家是原先为逃避异端审判所,从西班牙(也许从葡萄牙)到荷兰去的。他本身受了犹太教学问的教育,但是觉得正统信仰再无法守下去。有人愿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求他隐匿住自己的怀疑;等他一回绝,又图谋杀害他;谋杀失败了,这时候斯宾诺莎便受人用《申命记》中的样样诅咒咒骂个遍,更用以利沙对小孩们发的诅咒咒骂;那些小孩子结果被母熊撕裂了,可是并没有母熊侵袭斯宾诺莎。他先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度着平静的日子,靠磨镜片维持生活。他的物质欲望简单而不多,一生当中对金钱表现出一种希有的淡漠。少数认得他的人,纵或不赞成他的信念,也都爱戴他。荷兰政府素常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关于神学问题的意见抱宽容态度;只不过有一度他因为站在德威特家方面反对奥伦治公族,在政治上声誉不佳。他在四十四岁的壮年因为肺痨病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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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两人在气质方面有天地般的悬殊,斯宾诺莎的政治学说大致讲和霍布士一脉相承。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无"是"也无"非",因为所谓"非"便是说违反法律。他认为主权者无过;教会应当完全从属于国家,在这点上他跟霍布士意见一致。斯宾诺莎反对一切叛乱,哪怕是反抗坏政府的叛乱也罢;他举出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当作暴力抗击威权而产生的弊害的证据。但是他把民主制看成是"最自然的"政体,这与霍布士的意见相左。斯宾诺莎还有一个地方与霍布士有分歧:他认为臣民不应当为主权者牺牲·所·有权利。特别是,他认为意见上的自由很要紧。我不十分懂得,他把这点与宗教问题应由国家裁决这个意见怎样调和起来。依我想,他讲应由国家裁决,意思是说宗教问题不应当由教会决断,该由国家决断;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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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三个不同主题。它先从形而上学讲起,再转论各种炽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阐述一种以前面的形而上学和心理学作基础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带霍布士遗风,但是伦理观独创一格,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对笛卡尔的关系,和普罗提诺对柏拉图的关系在某些点上颇相似。笛卡尔是一个多方面的人,满怀求知的好奇心,但是没有很大的道德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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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虽然创造了一些企图支持正统信仰的"证明",但是正好像卡尔内亚德利用柏拉图,他也未尝不可被怀疑论者利用。斯宾诺莎固然不乏对科学的兴趣,甚至还写过一个关于虹的论著,但是他主要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从笛卡尔及其同时代一些人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的和决定论的物理学,在这个框架以内,努力给虔诚心念和献身于"善"的生活找一席之地。这真是件宏伟的壮举,甚至在认为它没有成功的人们中间也引起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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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所创始的那样类型的体系。实体只有一个,就是"神即自然";任何有限事物不独立自存。笛卡尔承认有神、精神、和物质三个实体;固然,甚至依他讲,神在某个意义上也比精神和物质更称得起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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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除开对神的全能的关系之外,精神和物质是两个独立实体,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这两种属性限定。斯宾诺莎绝不同意这种看法。在他看来,思维和广延性全是神的属性。神还具有无限个其它属性,因为神必定处处都是无限的;然而这些旁的属性我们不明了。个别灵魂和单块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性的东西;这些并非·实·在,不过是"神在"的一些相。基督教徒信仰的那种个人永生决无其事,只能够有越来越与神合一这种意义的非个人永生。有限事物由其物理上、或逻辑上的境界限定,换句话说,由它·非某某东西限定:"一切确定皆否定。"完全肯定性的"存在者"(神)只能有一个,它必定绝对无限。于是斯宾诺莎便进入了十足不冲淡的泛神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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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斯宾诺莎的意见,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的逻辑必然性支配。在精神领域中既没有所谓自由意志,在物质界也没有什么偶然。凡发生的事俱是神的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各种事件照逻辑讲就不可能异于现实状况。这说法在罪恶问题上惹起一些困难,让批评者们毫不迟疑地指点出来。有一位批评者说,按照斯宾诺莎讲,万事皆由神定,因而全是善的,那么,他愤愤地问,尼罗竟然杀死母亲,这难道也善吗?莫非说亚当吃了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这两件行为里肯定性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性的地方恶;可是只有从有限创造物的眼光来看,才存在所谓否定。唯独神完全实在,在神讲,没有否定;因此我们觉得是罪的事,当作整体的部分去看它,其中的恶并不存在。这个学说固然大多数神秘论者曾经以各种不同形式主张过,很明显和正统教义的罪业降罚说无法取得调和。它和斯宾诺莎完全否认自由意志有密切关联。斯宾诺莎尽管丝毫不爱争论,但是他秉性诚实,自己的意见无论当时代的人觉得多么荒谬骇人,他也不隐讳,所以他的学说受人憎恨原是不足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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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学》这本书里的讲法仿照几何学的体例,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认为由演绎论证作了严格的证明。因此他的这本书也就难读了。现代一个作学问的人,不能设想他声称要确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证明",对证明的细节势必感觉不耐烦,事实上这种细节也不值得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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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来讲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关于精神的本性与起源的形而上学讨论后面,这个讨论到后来推出"人的精神对神的永恒无限的本质有适当认识"这个可惊的命题。但是《伦理学》第三卷中讲的那种种炽情惑乱了我们的心,蒙蔽住我们对整体的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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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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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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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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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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