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氯酸钾与浓盐酸:92年我一次性交给电信部门一万多电话费及罚金,现能告电信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23:07:08
各位朋友,我于92年因在外地做生意与别人合租房,电话放在客厅里,电话的户主是我的名字。经常有许多生意人来我处玩,由于本人较老实,不好意思不让朋友打长途,可是到后来接到邮局通知,欠费五仟多,罚金五仟多,一共交了一万多,十几年来,我一直觉得冤,为何邮局欠费时不把打出电话的权限关掉了?现在我还能告电信吗?

不能
超出诉讼期限

过了时间的
法院是不接受

都这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