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芍总苷胶囊60粒价格:法院在破产案件中通过裁定直接执行债务人,穿透时效和审理因素,有何道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2:19:32
笔者所在的企业经历的一件事让人大吃眼镜:
本企业在06年2月份收到一份法院的《清偿债务通知书》,说本企业欠A单位5万元,A单位现破产中,要求清偿。本企业在10年前与A单位有过往来,十年内无任何联系,为就此时提出书面异议,心想即使真欠债,时效也早过了嘛。06年3月突然收到同一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同时被划走5万元,理由是本企业未清偿债务又未提出异议,清算组于是申请法院作出裁定强制执行。本企业该怎么办?

能不能说的更详细一些呢?清偿债务通知书一般都是破产企业应该收到的东西啊,还是到该法院去好好问问,至少要知道这10年中对方是不是向你们要过此欠款。如果不间断的要过这笔款项,诉讼时效顺延。而且中国法律上的诉讼时效是说 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就不维护胜诉权了 并不是不准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