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大还是市委书记大:法学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1:05:48
欧洲某公司与非洲某公司签订了一份FOB合同。在卖方欧洲公司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承运人用吊装机械装运货物的过程中,部分货物包装被吊钩钩破,货物损坏。货物到达目的港后,买方经检验发现该损失,随即向卖方欧洲公司提出索赔。欧洲公司拒绝赔偿,并声称该损失应该由装运港的装运部门负责
问题:(1)卖方的主张是否合理?
(2)该损失应该由哪一方承担?
希望能大家帮帮忙,谢谢!!!

(1)卖方主张不合理。
如果FOB合同明确协议有关货物损失赔偿的细节,那么该合同协议应该即使生效,双方应尊重合约精神。
若FOB合同没有提及有关细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运输法》,损坏货物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赔偿。因为在货物没有被买方签收前,卖方有保证货物安全的法律责任。
(2)该损失应由卖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