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告别英文版:如何理解同工同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8:43:20
我是普通高中的一位教师,我上一次晚自习三个小时零十分,学校规定是25元,旁边一所市执学校同样的时间,一个晚自习50元。虽然教师是讲奉献,可是我们要保证基本的生存问题啊!请大家发表见解!

《劳动法》第46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这里的“同工同酬”,根据劳办发(1994)289号《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由此可以看出,同工同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对于前两个条件:同岗位、同工作量,衡量起来还比较容易,但是对于同样的工作业绩衡量起来就比较困难,因此不同的人从事相同的工作,有时待遇会有很大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