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林电影:为什么公司前面要说有限?肯定是没有无限公司啊,那加有限岂不是多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04:39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完整的说法是:有限责任公司,即股东是以出资额承担责任。

第二,是有无限责任公司的,即股东的责任不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我国公司法没有明确这一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在学理上还有在国外确实是有无限责任公司的(我国的合伙制企业也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本人原创。
若有疑问请参阅今年1月1号实行的新《公司法》

不是多余!有限是指有限责任即承担民事责任时,仅以注册资金的范围为限。如不加有限则为无限即无限连带责任。因为国外有无限公司,如果我们在国际贸易中有限责任更能体现他承担能力的保护性。

那是个法律问题 可惜啊 可怜的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