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房地产走势:建筑索赔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3:52:29
我是一个建筑工地的施工方,我方购进了钢筋,钢筋进场后,钢筋有合格证,按正常程序报监理,见证取样送检,检验报告结果,各种规格都合格,监理根据检验报告,批准我们投入三层梁板使用,然后过几天质检站来工地对改批钢筋进行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结果,有一种规格的钢筋不合格,此时我们已完成三层梁板钢筋绑扎安装。
由于有一种规格的钢筋不合格,质检站又对这规格的钢筋双倍抽检,检验结果,仍为不合格。因为该批钢筋已经使用了,因此质检站要求停工,研究处理方法。
问:停工期间的材料租金(模板,脚手架支顶等)、人工、工期,施工方是否可以向甲方索赔?(注:本人认为施工方按正常程序,没有责任所在)

监理根据检验报告,批准你们投入使用,应该有签字吧.
既然施工方按正常程序,没有责任所在,那么你们当然可以就工期延误造成的材料租金和人工费、工期提出索赔.

这种情况要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处理,也就是谁有过错谁负责.如果监理方检验错误导致延误工期什么的,可以向监理索赔.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