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平吉他:食品卫生从业人员有哪些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02:48:05

食品卫生从业人员不得患有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传染病.
从业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工作相适应的食品卫生安全常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书》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到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从业人员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健康证明书》。申请办理《健康证明书》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健康证》申请书;
(二)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
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对经审查合格的从业人员,颁发《健康证明书》。《健康证明书》有效期为1年。
取得《健康证明书》的人员,方可从事食品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