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4月光下的凤尾竹:公司待解决法律事务(请给出依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9:33
1、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公司股?如有,是否有表决权?
2、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时股东人数为2人,各占一半股份,通过投扩转让融资人数(股东)增加,甚至超过50人及注册资金,该怎么办理暨如何运用私下协议/分公司/子公司方便及最大限度地保证出资者(股东)的法律权益?
举例说两人注册了500万的公司,但实际只有20万块钱(好比10万元1股),第一步要把剩下的480万均让给48个人(这好办一点哦,按道德经“二生三,三生万物”);第二步要超过50人的上限(已不适用公司法的),和超过500万注册资金,94假设增加到了100个人,1000万元的话,又尽量不要频繁去工商变更(太麻烦了),如何变通搞定???可否做成超量客户购买协议模式?
3、有没有持股会之民政审批之说;再不行能用超量的客户来购买咨询服务,但领会精神---内部还是按私法约束模式扩张(用跟公司章程差不多的协议合同做行吗?),总之,就是偶在的公司极可能搞到好多好多 的钱说不定去创投..,但表构成法律、司法解释和中国人民很行政策和其它法规等规定的无解不可行和非法集资的意思(在没有社会危害的前提下哈,这点当然是肯定不算劳民伤财的)。电视里有听说有浙商一下子可融到20亿,那这些钱是怎么签协议的呢?如果不是坏蛋和不守信商人太多,还用得着法律吗,直接借得到钱做生意分赃就OK了!
4、公司聘用协议认定的长期高级管理人员(并不是一定日常在公司工作的)非公的工伤否定,聘用协议里该怎么规定?
"法理探讨&请教"...加偶Q笨笨匪(此秋秋名注册以来一直没有重名的耶...)

1、从目前的法律规定看,有限公司只有在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的情形下,才会形成公司持有自己的股权。那就是因公司连续五年有红不分,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修改章程延续公司,对此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那么我理解,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收购其股权后,该部分股权应当予以注销,因此不存在表决权的问题。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当你自己的股东。

2、第2个问题,相当普遍。建议采取自然人信托或者公司信托的方案。《信托法》
简单地说,公司内部找一个人作为名义上的股东,代持其他隐名股东的股权,签订代持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书。同时,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受托人代持的股权数和比例。这种一般是内部人无偿代持。
也可以找信托公司来代持。但这种一般是有偿的。

1 有,有表决权。
2 超过注册资金没有关系,人数不能超过上限。
这里有个问题,你对另外48人的转让是有顺序的还是把剩余部分转让给他们共有?
如果最终想要的结果是每个人各占平均股份,程序上可能是,前两人协议转让给第三人,然后三个人都同意转让给第四人,以此类推。感觉会不会太麻烦哦?
3 不知道你到底是想干什么要走这么劳民伤财的路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超过上限的,要么你一开始就成立一个发起式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1、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公司股?
什么叫公司股?如果是其它公司持有此公司的股份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当然有表决权。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那是不可以的,违反了资本不变原则。

2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上限是五十人,是不能超过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但是成立的条件非常高。此外有一些变通的办法,如成立一个持股会代表多数人持有公司股份,这样可以避免突破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也避免股东频繁变动。但是这要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

1、有限责任公司能否有公司股?
什么叫公司股?如果是其它公司持有此公司的股份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当然有表决权。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自己公司的股份那是不可以的,违反了资本不变原则。

2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上限是五十人,是不能超过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但是成立的条件非常高。此外有一些变通的办法,如成立一个持股会代表多数人持有公司股份,这样可以避免突破公司股东人数上限,也避免股东频繁变动。但是这要通过民政部门的审核。
1 有,有表决权。
2 超过注册资金没有关系,人数不能超过上限。
这里有个问题,你对另外48人的转让是有顺序的还是把剩余部分转让给他们共有?
如果最终想要的结果是每个人各占平均股份,程序上可能是,前两人协议转让给第三人,然后三个人都同意转让给第四人,以此类推。感觉会不会太麻烦哦?
3 不知道你到底是想干什么要走这么劳民伤财的路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超过上限的,要么你一开始就成立一个发起式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