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姓慕 女主姓宁:我想改名但不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7:34:41
我今年大学毕业。所在派出所说没问题。但学恔说不能办。因为牵涉到很多证件。如果想绩续深造就更麻烦了。该怎么办?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还是别改了,很麻烦,我周围有几个改了名字的,也没什么变化。张三还是张三。

本来我也想改的 既然这么麻烦那还是算了

据现实情况,没有关系,没有充分的理由,公安局是不会轻易批你的申请。请慎重改过以后会牵涉以后的很多麻烦事。名字只是一种符号,有什么跟它过不去的。

我告诉你点实际的,因为我就改过名字,我是在高中三年级即将毕业的时候改名的,跟你大学毕业想改名差不多,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和困难。
但是只要你下定了决心,没有什么办不到的。其实改名只需要到当地派出所说明改名的原因,由派出所所长同意并开据证明,就可以由他们的工作人员在电脑户籍管理上进行操作,然后把原来的身份证注销,另办一张写有你新名字的身份证就行了。
说得是容易了点,其实要取得派出所的同意并非易事哦,第一次人家就没同意,第二次还是找了熟人才搞定的。还有就是在生活方面将带来一些不方便,如同学、亲人、朋友可能还会喊你以前的名字,不过你可以向他们宣传你已经改名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相信你的改名一定成功,生活更加幸福!天天行大运!!

楼上的嘴真甜.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