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取内置铃声:销售旧货和旧机动车的销项税额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8:09:02

先看看有关规定:

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纳税人销售旧货(包括旧货经营单位销售旧货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无论其是增值税一股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也无论其是否为批准认定的旧货调剂试点单位,一律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证项税额。
经研究,现将有关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本通知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OO二年二月十二日

也就是说,如果销售旧货或旧机动车,如果属于应税项目,应该这样计算应纳税额(不宜称作销项税额,因为是按简易办法征收的)

假设总价为104元
应纳税额为104/(1+4%)*4%*5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