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援藏干部赵涛:供电局收取电费的依据是电表对吗?有表不查估表多收是不是侵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44:14
吉林市供电局估表多收;更换电表不通知用户随意多收;电费涨价超前多收;电表箱内电表被盗叫用户赔等是不是侵害消费者权益?应如何处理?六年多得不到依法公正。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上法院提起诉讼.

估表多收,这个供电局也是不允许的,多是抄表员个人行为,你可以投诉.(在个别情况下如的确要估抄,也要求注明原因,如长期抄不到,将由供电局查明不能抄表的原因)
更换电表不通知用户,更换电表是不需用用户同意的,只是在换表时应通知用户到场,以确认换表时的新旧表读数.
电费涨价超前多收.这个问题你可向价格局反映.由他们认定是否是涨价超前多收.
被盗叫用户赔,这是由国家现行的<供用电营业规则>规定了的.至少说供电局现有法可依.

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上法院提起诉讼.

找媒体也行啊,有一定的舆论监督作用。

上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