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网三李白技能:什么叫"传销"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5 02:13:38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传销,就是传销组织通过多层次(MLM :Multi -Level Marketing)
、独立传销商来销售或提供劳务,每个传销员除了将货物销售以赚取利润外,
还可以介绍、训练他人为新的传销人,并建立新的销售网络来销售公司货
物,在公司获取更多利润的同时,每个传销员也在自己的销售网络中获取
相应的差额。
传销方式在世界各地都较为流行,传销企业因此获取大量货物的差额利润,但并非佣金。正因为传销的巨大商业利润,趋使有些不法商人利用传销的方式开展非法传销,将正当传销演变为“网络连锁”等非法形式,变相聚敛财富、欺诈群众,从而连锁引发非法传销人追求财产为核心的各类型犯罪。

传销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两位数学系学生的天才想法,二人开始只是研
究倍增学,比如 1 变 2 , 2 变 4 这样的数学模型。后来被引用到市场
营销学中成为了传销。其实在美国也摸索了很多年,名称也不统一,有叫直销,
有叫传销,直到 1979 年美国将传销正式立法——《反金字塔法》。

营销与传销的区别 传销与营销在书面上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含义却相差甚远。一般传销是靠亲朋的信认来销售其商品的,商品的售价与其实际使用价值相差甚远,5倍、10倍,甚至100倍,在销售时商品不能升值,销售人员不能直接营利,商品也不再流通,被购买人消耗。其对社会的危害极大,直接对购买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上受到伤害。传销中销售人员构成金字塔的形状。高高在上者得利,他们拿的是下面人的钱,不是商品的利润。 营销是靠销售人员自己对产品的全面了解,向购买方推销。商品的售价与其实际使用价值相符,为说服对方购买,推销员往往拿自己的商品与不同厂家的商品作比较,与同类、同性能的商品作比较。来说明物超所值。方使用,也可被购买方再次销售。推销人员赚的是厂家或商家所让利的那部分钱,或者是直接拿的厂家或商家的工资以及推销商品时的盈利奖金。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

1.推销的商品不同。传销的产品大多是一些没有什么品牌,属于质次价高的商品。而直销的商品大都为一些著名的品牌,在国内外有一定的认知度。

2.推销员加入的方式不同。传销是要求推销员加入时上线要收取下线的商品押金,一般以购物或资金形式收取“入门费”。

3.营销管理不同。传销的营销管理很混乱,上线推销员是通过欺骗下线推销员来获取自己的利益。采用“复式计酬”方式,即销售报酬并非仅仅来自商品利润本身,而是按发展传销人员的“人头”计算提成。

直销的管理比较严格,推销员是不直接跟商品和钱接触的。自己的业绩由公司来考核,由公司进行分配。

4.根本的目的不同。传销的根本目的是无限制地发展下线,千方百计通过扩大下线来赚钱。而直销最终面对的终端用户是客户,进行商品交易。

传销与直销六大区别:

区别一:有无入门费
非法传销通常有几大明显的特点,首先是有无相对高的入门费。一些非法传销公司会收取硬性的入门费,数额在三五百到千元不等。当然还有一些“聪明”的非法传销公司,他们会有其他的变通形式,比如:以入门认购产品为由来收取几百到千元不等的费用。据了解,这些非法传销企业参加者通过缴纳入门费或以认购商品等变相缴纳入门费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绍或发展他人的资格,并以此获得回报。而在正规的直销公司是没有这一块费用的。

区别二:有无依托优质产品
这也是非法传销公司和直销企业的一个根本区别,非法传销公司往往依托的产品是无价值但价格高的产品,一套只值几十块钱的化妆品可以标价为几百甚至上千元6?娣吨毕?笠档牟?繁昙墼蛭镉兴?怠?

区别三:产品是否流通
非法传销企业不过是个“聚众融资”游戏,高额的入门费加上无法在市场中流通的低质高价产品,不会维持太长时间。他们的销售方式是采取让入门的所有销售代表都要认购产品,但这些产品不在市场上流通,只作为拉进下一个销售人员的样本或者宣传品。最后的局面是所有销售人员人手一份,产品根本没有在市场中流通或者销售。
并且这些非法传销公司的组织者的收益主要也来自参加者缴纳的入门费或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的费用,因为产品不流通,组织者多半利用后参加者所缴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
但直销企业则完全相反,一方面企业产品要求质量好,另一方面,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也比较好。对于直销企业而言,产品优良与否是决定产品销量的根本原因,因为产品的流通渠道是由生产厂家通过营销代表到顾客手中的,中间没有其他环节,并且少有广告。

区别四:有无退货保障制度
据了解,非法传销公司的产品一旦销售就无法退换,或者想方设法给退货顾客设置障碍。
这一点在直销企业中完全不同。凡是正规的直销企业都会为顾客提供完善的购货保障。比如给一般顾客承诺在购货后7天内退回仍具有销售价值的产品,可获100%现金退款。对于优质顾客有的直销企业还承诺在购货10天内可退回曾经使用或不具销售价值的产品(剩余量至少达一半)可获得50%现金退款或50%等值购货额。

区别五:销售人员结构有无超越性
以拉人头来实现获取收益的非法传销公司,在销售人员的结构上往往呈现为“金字塔”式,这样的销售结构导致谁先进来谁在上,同时先参加者从发展下线成员所缴纳的入门费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其后果是先加入者永远领先于后来者。
这种不可超越性在直销公司就不存在,在直销企业中无论参与者加入先后在收益上表现为“多劳多得”。

区别六:有无店铺经营
我国经历了1998年全面整顿金字塔式传销后,很多外来直销企业纷纷转型。从那时起,“店铺雇佣推销员”的模式就成了规范直销企业的主要销售模式。这种特殊的直销经营方式,让推销员归属到店,这样不仅与公司关系直接而且还便于管理。
非法传销企业往往停留在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的经营活动状态。直至今天,有无店铺仍然是我国市场上区分非法传销和直销的一个直观区别。

传销和直销的直观区别
传销=1(物品)+A1(物品)+A2(物品).....=(物品)最后都还是同一个物品永远没有谁用了物品只是通过转手赚取利润
直销=1(物品)+消费者=0消费者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