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魂摆渡3茶茶第几集: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4:24:23

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是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它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的,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早在1951年春开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简称中财委)着手试编;195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2年8月,中财委编出“一五”计划轮廓草案;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提要;同年,中财委会同国家计委根据中央指示,并参考苏联国家计委意见,对“一五”纲要又修改了一次;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开始全面编制工作。
到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同年6月,中央对“一五”草案作了适当修改,建议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55年7月30日通过)。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原苏联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规定:在5年内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支出总额为766.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27.4亿元,占总支出55.8%;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工业占58.2%;农村水利占7.6%;交通邮电占19.2%;贸易、银行和物资储备占3%;文化教育卫生占7.2%;城市公用事业占3.7%;其余为1.1%。
5年计划规定:五年内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由827.1亿元增加到1249.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8.6%,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98.3%,即平均每年增长14.7%,约70%为原有企业增产,约30%依靠新建企业。农业及副业总产值增长23.3%,即平均每年增长4.3%。具体指标为:到1957年,钢、原煤、粮食、棉花的产量分别达到412万吨、1.13亿吨、3856亿斤、3270万担。在上述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1957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498亿元左右,1/3左右的农户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半的私营工业转变为公私合营,把一半以上的私营商业转变为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和由小商小贩组织起来的合作形式的小商业。
1956年,国家宣布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一年实现。1953-1956年,国家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484.9亿元,其中对重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151.5亿元,对轻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26.4亿元;1956年,全国国民生产总值达1639亿元,比1952年增长60%左右;工农业总产值为1252亿元,国家财政收入为287.4亿元,均比1952年增长60%左右;工业总产值642亿元,农业总产值61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9.6%和4.8%;交通运输有明显增长,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1956年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
(另据报纸报道,1957年我国社会总产值160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388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4%,其中,工业总产值784亿元,比1952年增长128.6亿元;农业总产值604亿元,比1952年增长24.8%;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3.32亿元,比1952年增长229%;财政总收入310.2亿元;钢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296.3%;煤1.31亿吨,比1952 年增长98.5%;粮食1.9505亿吨,比1952年增长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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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计划(1953-1957):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一五”计划是在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

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它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主要依靠我国人民的力量,加上当时苏联等国家的大力援助,到1957年底胜利完成,使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确定。在整个国民收入中,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公私合营经济所占比重由1952年的21.3%上升到92.9%;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60.5亿元,相当于1952年底全国拥有的固定资产总值的1.9倍。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铺开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工业总产值比1952年增长128.6%,五年合计钢产量1656万吨,等于旧中国从1900年到1948年49年问钢的总产量760万吨的218%,煤产量达到1.31亿吨,比1952年增长98%;产业结构发生新的变化,在工业总产值中,工业产值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56.5%,重工业的比重由26.4%提高到48.4%。1957年粮食产量达到3901亿斤,棉花产量达到3280万担,都超额完成计划。

“一五”计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生产跟不上工业生产的步伐,以工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70%和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占60%作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农业的发展。二是1956年出现全局性的冒进,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7.35亿元,比上年增长70%,高于1953、1954两年的投资额,基本建设贷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30.2%猛增到48%,造成国家财政紧张。三是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快,为以后相当长时间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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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处在:

“十一五”规划(2006-2010):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今后五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国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从8.5年提高到9年,居民收入年均增长5%,城镇新增就业和转移农业劳动力各45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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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是中国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它是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中心的,是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早在1951年春开始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经委(简称中财委)着手试编;1952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编制1953年计划及长期计划纲要的指示》;1952年8月,中财委编出“一五”计划轮廓草案;1953年4月,中央批准下达1953年国民经济计划提要;同年,中财委会同国家计委根据中央指示,并参考苏联国家计委意见,对“一五”纲要又修改了一次;1954年4月,中央成立编制五年计划纲要8人小组,陈云任组长,开始全面编制工作。
到1955年3月31日,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同意中央委员会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同年6月,中央对“一五”草案作了适当修改,建议由国务院通过并提请全国人大一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955年7月30日通过)。

为什么第一个“五年计划”已开始实行2年之后才编制出来。当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主任的李富春同志在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报告时指出,“这是由于我国资源缺乏调查,统计资料也很少,有多种经济成份同时并存,我们又没有编制长期计划的经验,建设工作的经验又很不够。而且,从国家的整个情况来说,1950年开始的抗美援朝战争,到1953年7月底才实现了停战。苏联帮助我国建设的156个工业单位中的主要部分——第二批91个单位,也到1953年5月才确定。所有这些,都说明了过去两年,只能一面进行建设,一面编制长期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原苏联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多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规定:在5年内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支出总额为766.4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27.4亿元,占总支出55.8%;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工业占58.2%;农村水利占7.6%;交通邮电占19.2%;贸易、银行和物资储备占3%;文化教育卫生占7.2%;城市公用事业占3.7%;其余为1.1%。

5年计划规定:五年内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由827.1亿元增加到1249.9亿元,平均每年增长8.6%,其中工业总产值增长98.3%,即平均每年增长14.7%,约70%为原有企业增产,约30%依靠新建企业。农业及副业总产值增长23.3%,即平均每年增长4.3%。具体指标为:到1957年,钢、原煤、粮食、棉花的产量分别达到412万吨、1.13亿吨、3856亿斤、3270万担。在上述工农业发展的基础上,1957年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498亿元左右,1/3左右的农户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一半的私营工业转变为公私合营,把一半以上的私营商业转变为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的商业和由小商小贩组织起来的合作形式的小商业。

1956年,国家宣布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一年实现。1953-1956年,国家用于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484.9亿元,其中对重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151.5亿元,对轻工业基本建设投资达26.4亿元;1956年,全国国民生产总值达1639亿元,比1952年增长60%左右;工农业总产值为1252亿元,国家财政收入为287.4亿元,均比1952年增长60%左右;工业总产值642亿元,农业总产值610亿元,平均每年递增19.6%和4.8%;交通运输有明显增长,各项社会事业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1956年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建立了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

(另据报纸报道,1957年我国社会总产值1606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388亿元,比1952年增长67.84%,其中,工业总产值784亿元,比1952年增长128.6亿元;农业总产值604亿元,比1952年增长24.8%;基本建设投资总额143.32亿元,比1952年增长229%;财政总收入310.2亿元;钢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296.3%;煤1.31亿吨,比1952 年增长98.5%;粮食1.9505亿吨,比1952年增长19%)

1953年到1957年,中国执行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中国完成了农业合作化、手工业合作化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在社会主义建设方面,特别是经济建设方面,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一五”期间,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五年全国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88.4亿元,新增固定资产491.4亿元;5年内在全国各地开工建设的以苏联帮助设计的156个重大建设项目为中心的825个工业企业,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了一批比较强大的骨干;一些中国过去没有的重要工业部门,如飞机制造、汽车制造、新式机床制造、发电设备、冶金设备和矿山设备制造、高级合金钢和重要有色金属冶炼等,都在这期间建立起来。同时,工农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784亿元,比1952年增长128.6%,平均每年增长18.4%,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的14.7%的速度;农业副业总产值达604亿元,比1952年增长24.7%,平均每年增长4.5%,也超过第一个五年计划原定的4.3%的速度。在上述基础上,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改善。5年内,全国居民实际消费水平提高22. 9%,职工的实际工资增长30.3%,农民的收入增长20%左右。

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现,开始改变了中国经济文化极其落后的面貌,为中国国民经济以较高的速度发展打下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新中国成立之后,除1949年10月至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每五年编制一个“五年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