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宠天下腹黑魔君妖娆:中学团支部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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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根据团章第二十五条对团的基层组织任务的规定,团支部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团支部要从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出发,经常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革命理想教育,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充分调动广大青年的积极性,动员和组织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建功立业。
第二,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作用。团的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动员和组织青年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成绩,为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创造条件,努力开发青年智能,不断提高青年科技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第三,关心青年利益,密切联系青年群众。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努力为青年提供具体有效的服务,是团支部不容推卸的责任。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经常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对于青年的合理意见,要主动向上级反映,并创造条件,努力帮助解决。要维护青年的正当权益,同危害青年的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为青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四,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团支部应当做到“团要管团”,对于本支部的所有团员,都要做到有教育、有管理、有要求、有监督。要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使广大团员真正了解团的性质和任务,了解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及时地表彰优秀团员,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严肃的批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要向所有愿意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积极地有计划地做好团员发展工作。要经常协助党组织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及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

二、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
根据团的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团支部主要应建立以下制度:
(1)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制度。明确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和团小组会 议的任务、时间和程序,保证团支部生活正常。
(2)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按照上级团委的安排,从团员的思想实际出发,严格要求团员参加教育评议活动。
(3)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根据上级团委的要求,提出团员年度团籍注册的时间、步骤、方法和对团员参加团籍注册的要求。
(4)团课制度。因地制宜确定本支部团课的内容、时间、形式,对团员参加团课学习提出要求。
团支部在建立以上共同的工作制度基础上,还可以根据支部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其他制度,如:
(1)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即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工作目标,然后依照工作目标的要求逐项落实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工作的落实。
(2)支部工作定期检查、考核制度。即通过支部团员大会或其他形式,保证全体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评议或考核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形成团员对支部工作的监督机制。
(3)支部活动制度,即支部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有序地开展活动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活动正规化,避免随意性。
(4)支部财物管理制度,即支部对财产、设备、器械的使用和管理的制度。这项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支部维持正常的活动秩序。

三、团员大会
支部团员大会是支部全体团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问题的会议。
(一)支部团员大会的工作任务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大事;讨论车间、村、班级或机关的工作,提出各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
(2)根据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要求,讨论团员在生产劳动、工作、学习或开创新风的活动中如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讨论青年的要求和意见,加强团员的群众观点,密切团组织同青年的联系;
(4)讨论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表彰先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接收新团员,讨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
(二)召开支部团员大会
(1)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要明确支部团员大会的议题,制定出会议的程序。
(2)全体团员应畅所欲言,通过平等讨论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
(3)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
(4)支部团员大会经过讨论还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要进一步酝酿,待下次会议再议。如果发现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与上级团组织的决议不一致,可以请示上级团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四、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团支部在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它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精神,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
(一)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候选人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一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
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新选出的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也可以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一上级团的委员会同意后,根据新选出的委员会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团的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由团员大会直接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支部委员会要对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定期向支部团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它的监督。支部的重大问题都应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团员大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支部委员会可以对支部团员大会讨论的问题提出初步方案或意见,但不能把它强加给支部团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置于团员大会之上。对于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定,支部团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决。
(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1)带头学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工作精神,并创造性地加以落实。
(2)主动关心支部每一个团员,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向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和请示工作;反映青年们的思想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3)按照支部团员大会的决议,组织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使各团小组之间、团员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支部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
(4)对于落实上级团委的决议、组织重要活动、选举新的支委会、选举出席上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接收新团员、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等重大问题,要为支部团员大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
(5)拟定团员大会的工作报告,组织上好团课,负责开好支委扩大会议和团小组长会以及团员大会。
(6)组织支部民主生活会,建立支部工作档案,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团的活动经费。
(三)支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分工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其它委员的设立,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来决定,一般应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学习委员和文体委员。团员人数在七名以下的支部中,可以不设委员会,只需选举支部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由支部书记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团支部委员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团支部的某一方面工作:
(1)团支部书记的职责: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认真传达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团员大会讨论决定;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检查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联系,交流情况;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工作。
(2)组织委员的职责:了解青年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青年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了解团员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建议支委会对团员进行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组织过好组织生活;搞好团员统计,转移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3)宣传委员的职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拟定并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组织团员与青年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团的基础知识;根据党组织的指示和团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鼓动工作;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对于一时办不到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要耐心地做说服解释工作;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组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4)学习委员的职责:掌握团员和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情况,反映青年学习科学技术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开展义务劳动等活动。
(5)文体委员的职责:发动和组织青年积极参加业余或课余文体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化体育活动的骨干;建立文化体育活动阵地,组织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向青年进行热爱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教育,组织青年学习军事知识和军事技能,开展军事体育活动。
(四)支部委员会的会议
支委会的会议是为完成支委会工作任务而召开的。根据需要,支委会的会议可为:学习和讨论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内外大事;分析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讨论团支部活动事项;讨论本单位、本部门党的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为团员大会有关议题提出初步意见;讨论支部团课、民主生活会、团小组长会等必要的准备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等。
召开支委会议,到会的支委必须超过支部委员的半数。列席支委会议的同志,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五)支部委员会的工作原则
支委会要成为团支部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必须在工作中遵循以下的原则。
(1)要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要严格执行团支部工作的有关制度。要定期向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今后的工作。

五、团小组
团小组是团支部为便于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团小组在团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团章规定:“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团小组的划分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决定,不需要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员人数较少的团支部,可以不划分团小组。
(一)划分团小组基本原则是:第一,要利于正常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尽量使团小组与团员工作、学习及生活的空间、时间或兴趣爱好、年龄特点相一致;第二,要注意划分团小组的灵活性,做到便于开展团的活动,便于团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团小组的任务是
(1)按照实际情况,分配给每个团员一定的工作,具体地组织团员去实现支部的决议。
(2)组织团员学习政治、时事和政策,学习科技文化知识。
(3)组织召开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督促团员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按时收缴团费。
(4)做好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随时向支委会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5)协助支部做好团员管理工作和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工作,对接收新团员,奖励处分团员提出初步的意见。
(三)团小组长的产生和职责
团小组长是团小组工作的组织者,是做好团小组工作的关键。由于团小组不是团的一级组织,所以团小组长的产生,可由团支部指定或由本小组团员推选。团小组长的任期一般应与团的支部委员会任期相同。团的支部委员会改选换届后,团小组长也应重新指定或推选。团小组长如缺额,应随缺随补。
团小组长的职责,就是带领、组织本小组团员一道实现支部的决议。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持小组会议和各项活动;
(2)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小组工作情况;
(3)向本小组团员传达团支部的决定;
(4)给每个团员分配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5)关心团员青年的学习、生活情况,经常和团员谈心,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的要求、意见和实际困难;
(6)向支部推荐发展新团员对象;
(7)收缴团费。
(四)团小组的活动
应根据团支部的工作安排进行。活动内容要与团支部的工作安排相一致。要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活动方式要灵活多样,富有特色。除团内组织生活外,可适当吸收青年参加,扩大活动范围,更好地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作用。

六、合格团支部建设的标准
(1)有班子。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支书称职
(2)有制度。“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制度)健全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正常,组织生活注重质量,发展团员坚持标准。
(3)有活动。贯彻服务大局、服务青年的双服务主题,各项活动坚持正常,团员青年广泛参加,形式多样,形成特色。

(4)有作用,对团员提出高于一般青年的要求,发挥团员模范作用。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把支部建设成青年核心。
支部委员会是由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它在对基层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的同时,应对支部团员大会负责。团小组不是团的基层组织,团小组会不能代替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团员大会要讨论决定的有关重要问题,可先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提出初步意见,为支部大会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