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观l风尚版改装:什么叫民事死亡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14:05:00

是古代罗马法的一项规定,是对人的一样刑罚宣告,受刑者即丧失民法上的一切权利,在民法上与死亡无异.后为拿破仑法典(1840年《法国民法典》)所继承.相关规定如下
第22条 刑罚的宣告,其效果为剥夺受刑人享有一下述规定的民事权利者,发生民事死亡。

第23条 受死刑宣告者,并发生民事死亡。

第24条 其他终身体刑,仅法律定有民事死亡的效果者,发生民事死亡。

第25条 民事死亡,使受刑人丧失其对于全部财产的所有权;其财产继承为其继承人的利益而开始,与其自然死亡而并未立有遗嘱因此遗产归属于继承人的情形相同。民事死亡人不再继承任何财产,亦不能以此名义移转其此后所取得的财产。民事死亡人不能以生前赠与或遗嘱的方式,处分其财产的全部或一部;除受扶养的原因外,亦不能以赠与或遗赠的名义有所受领。民事死亡人不能被指定为监护人,亦不能参与有关监护的行为。民事死亡人不能为要式行为或公证书的证人,亦不许为诉讼上的证人。民事死亡人不能为诉讼上的原告或被告,仅得由受诉法院所任命负担特别财产管理人职务之人,以其自己的名义为之。民事死亡人不能缔结产生任何民事效果的婚姻。民事死亡人以前所缔结的婚姻,就一切民事效果说,视为消灭。其配偶与继承人就其自然死亡开始的权利与诉权得互相行使之。
现在已没有这种不合理的规定了.

当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 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 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

同意rsun的,那个叫宣告死亡.法律上没有民事死亡人的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