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凤cos:我正管理发放领取财政授权凭证呢业务可能要扩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08:33:28
我以前就是管电话、报刊发放一些秘书性质的工作,去年年底,我的同事感觉到压力很大,让我帮助他分财政授权通知书,除了这种形式的单子还有一些凭证,以便其他单位核对,我很想和百度朋友们学一手,想知道,
负责发放和负责领取单据需要哪些具体的原则,负责人员要具备哪些应有的素质。谢谢朋友们支招。

你好,看你的提问就知道你是个很细心、很负责的人并且对这个工作很重视,我相信你一定能做的很好。我说几点你参考吧,首先业务上的知识可以勤向你同事学习,涉及收发文件如你所说授权通知书等的可以作本登记簿,留好签字记录;涉及保管的,一要保管好别丢失,再就是做好分类便于查找,可以编号排序等等。只要有心,肯定能做好。

一、财政授权支付运作流程 财政资金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支付方式。财政授权支付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签发支付指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账户。这种支付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采购支出、特别紧急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的运作流程,包括六个步骤。 (一) 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一个工作曰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二)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预算单位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不再使用《财政授权支付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八位连续代码。 (三) 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四)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一财政授权支”。二是通知代理银行付款后,根据代理银行加盖转讫章的《进账单》(第三联)及其他凭证,借记相关支出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五) 代理银行清算资金。代理银行根据已办理支付的资金,在营业日终了前的规定时间内,填写《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清算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里将资金划往代理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账户。对于预算单位退回的资金,代理银行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退款凭证》,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按规定办理向国库单一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 (六) 中国人民银行办理清算业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局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财政授权支付申请划款凭证》后,审核凭证基本要素是否齐全、准确、规范,以及申请划款金额是否超出《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的累计额度和国库单一账户库存余额;审核无误后,通知营业管理部办理资金清算业务。 二、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填写 中央预算单位使用新版支票和汇兑凭证等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需要按以下规定填写支付指令。 (一) 在支票“附加信息”栏或汇兑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包含以下内容的八位连续代码作为支付指令。 (1)预算管理类型。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具体填写时分别用代码1和2表示。 (2)预算科目代码。根据具体支付情况,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款、项填写,没有项级科目的,填00补位,共计填写六位代码。 (3)支出类型。分为货物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服务政府采购、货物非政府采购、工程非政府采购、服务非政府采购、转移支出、工资支出等八类,具体填写时按顺序分别用1、2、3、4、5、6、7、8表示。例如,某单位使用基本支出(代码为1),政府机关经费(预算科目为2102),用于一批非政府采购的货物购买支出(代码为4),则支付指令填写“12102004”。 (二)在支票“用途”栏或汇兑凭证“附加信息及用途”栏.填写具体支出对应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目级科目及信息。例如某单位支付“军转干部会议”费用,则支付令用途栏填写“会议费一军转干部会议”。 (三)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所有信息,包括付款人和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支付密码等,按照《票据法》等有关规定填写。 (四)预算单位不得签发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代理银行收到未填明支付指令信息的支付结算凭证,应当通知预算单位补填,确实无法通知预算单位而造成垫付资金的.由预算单位按规定支付利息。 三、基本业务 (一)提取现金。预算单位可以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用现金。支用的现金数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支用现金,必须在填写现金支票时填明预算科目等信息。为加强现金支用管理,防止串预算科目,实际操作中可采取设立现金辅助账的办法,对已提取的现金进行管理。 (二)转账。预算单位办理转账业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签发支票时能够明确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等相关信息的,须将所有信息填写齐全后送交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将资金汇划到收款人账户。另一种是签发支票时不能确定收款人的名称、账号、支付金额等相关信息的,如采购人员要外出采购一批货物,供货商和价格等暂时无法明确等,此时财务人员可签发未填写收款人名称、账号、付款金额等信息的转账支票,交由采购人员使用,但同时必须在支票附加信息栏填明八位数的支付指令。 (三)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预算单位需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可与代理银行签订协议,授权代理银行在接到约定收款人转来的收款通知单后,即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并相应扣减预算单位约定科目的用款额度。实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每个独立核算的基层预算单位要单独与代理银行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原则上不允许再采取多个单位通过其中一个单位银行账户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再由其他单位向该单位划转资金的做法。 (四)日常资金退回处理。日常差旅等退回现金,在不超过规定库存现金余额的情况下,可暂由单位财务部门保管,待下次支付;若超过规定的库存现金余额,要按支用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注明原支付指令代码等信息,在更正栏填写“退回”,与需要退回的现金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预算单位相应科目用款额度。采购等的支票退回,预算单位要按照交付时填写的支付指令信息,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需要退回的支票一起送交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恢复相应科目的用款额度;若是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预算单位根据银行通知,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由代理银行恢复用款额度。 (五)跨年度资金退回处理。跨年度退回的差旅费、医药费等经常性支出,不大于当年对应预算科目实际支出的,视同当年退回的资金,由预算单位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连同退回的现金或银行票据送交代理银行;收款单位或收款银行主动退款的,由预算单位及时补填《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送交代理银行。跨年度退回资金的数额大于当年对应预算科目实际支出或当年没有对应预算科目的,通过一级预算单位函告财政部.由财政部指定资金退回的预算科目并通知代理银行。 (六)差错处理。如果在支付之前代理银行发现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填写错误的。由代理银行退回预算单位重新填写;如果代理银行已经支付到确定的收款人,但确因技术性差错等原因.预算科目用错的.预算单位要按照支付时的预算科目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在调整事项栏填写“更正”,在信息代码栏分别填写原支付票证的支付指令信息和需要调整的信息,通知代理银行调整科目。代理银行据此调减相应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恢复误支用预算科目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同时按规定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