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歆艺游戏代言图片:国联联合国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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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联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成立的一个国际组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一些资产阶级和平团体积极主张建立一个调解国际纠纷的机构。美国总统威尔逊非常赞成这个主张,并将此纳入他的“十四点原则”,力主建立国际联盟这样一个组织。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以后,威尔逊坚持首先讨论建立国际联盟的问题,并主张把《国联盟约》列为《对德和约》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在英法两国的操纵下,巴黎和会决定设立一个国联盟约起草委员会,由威尔逊担任主席,这样,威尔逊首先建立国际联盟的要求未被采纳。《国联盟约》起草委员会收到许多国家和团体提出的草案和陈述书,并就对战败国的殖民地和附属地实行委任统治问题、“门罗主义”列入《盟约》问题、反对在移民问题上的种族歧视问题等展开激烈的争论。《国联盟约》经过26次修改之后,于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会上通过。《凡尔赛和约》的第一部分就是《国际联盟盟约》。《盟约》中确定了国际联盟的组织机构、职能、原则和会员国的义务。1920年1月10日和约正式生效的这一天,在威尔逊主持下国际联盟宣告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战中对德奥集团宣战的国家和新成立的国家都是国际联盟的创始会员国。这样,国联共有44个会员国,后来逐渐增加到63个国家,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于1920年6月29日加入国际联盟。
国际联盟的主要机构有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并附设国际法庭、国际劳工局等,其中最主要机构是理事会。《盟约》规定,美、英、法、意、日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另外还有四个非常任理事国。美国虽然是倡议国之一,但因与英、法争夺领导权失败而未参加,因此,1926年德国加入国际联盟之前只有四个常任理事国。国际联盟主要受英法两国操纵。根据《国联盟约》,理事会的职责是:草定裁军计划,审核承担委任统治的各国提出的年度报告,保障会员国领土完整,向大会提出解决国际争端的议案,对侵略者实行经济和军事制裁等。
国际联盟虽然是各国为防止武装冲突、加强普遍和平与安全而建立国际机构的第一次尝试,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起到维护和平的作用。《盟约》规定将德国殖民地由国际联盟实行委任统治,事实上等于把这些殖民地交由英法日等国实行殖民统治,它的作用只是帮助帝国主义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巩固了战后帝国主义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发展和激化,国际联盟不可避免地走向破产的境地。1946年4月国联宣告解散,财产和档案全部移交给联合国。

2、合国于1945年10月24日成立,由51个国家承诺通过国际合作和集体安全维护和平。今天,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联合国共有191个会员国。
一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时,同意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联合国宪章》是一个国际条约,其中规定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宪章》,联合国的四项宗旨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增进对人权的尊重;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联合国并非世界政府,不制定法律。但是,联合国提供协助解决国际冲突的办法,并就影响我们大家的事项拟订政策。在联合国,所有会员国,不论大小、不分贫富,不论其政治观点和社会制度为何,都在这一过程中享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其中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五个机关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第六个主要机关是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派遣代表出席大会。大会是一个“世界议会”,开会审议世界上最紧迫的问题。每一会员国享有一个投票权。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制定联合国预算等关键问题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其他事项以简单多数决定。近年来,大会作出特别努力,通过协商一致而不是通过正式表决作出决定。
大会在2001/2002年的会议上审议了180个不同的议题,包括全球化、艾滋病、非洲的冲突、环境保护以及加强新的民主体制等问题。大会无法迫使任何国家采取行动,但大会的建议是世界舆论的重要呼声,代表国际社会的道德权威。
大会每年9月至12月举行常会,必要时举行续会或就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举行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在大会休会期间,大会的工作由六个主要委员会、其他附属机关和联合国秘书处进行。
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宪章》授予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每当和平受到威胁,安全理事会都可随时召开会议。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按照《宪章》的规定执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他10个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近年来,各会员国正在讨论改变安理会成员组成的问题,致力于反映当前政治经济现实。
安理会需要有九票赞成才能作出决定。除关于程序问题的表决外,只要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票反对(否决),安理会就无法作出决定。
安理会在审议威胁国际和平的问题时,首先探讨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安理会可提议解决的原则或进行调解。在发生战斗的情况下,安理会争取实现停火。安理会可派遣维持和平特派团协助各方维持休战状态,将敌对部队隔开。
安理会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其决定。安理会可实行经济制裁或命令进行武器禁运。在极少数情况下,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包括集体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以实施其决定。
安理会还就秘书长人选和接纳联合国新会员国问题向大会提出建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大会通盘领导下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作为讨论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以及拟订政策建议的中心论坛,经社理事会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经社理事会还同非政府组织协商,使联合国与民间社会之间保持关键的联系。
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整年都举行会议,每年7月举行主要会议,其中包括一次部长级特别会议,讨论重大的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问题。
经社理事会的附属机构定期开会,并向经社理事会汇报情况。例如,人权委员会监测世界各地尊重人权的情况。其他机构重点处理社会发展、妇女地位、预防犯罪、麻醉药品、环境保护等问题。五个区域委员会在各自区域负责促进经济发展和合作。

托管理事会
设立托管理事会,是为了对由七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采取适当步骤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作好准备。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实现自治或独立,有的成为单独国家,有的加入邻近的独立国家。最后一个实现自治的是由美国管理的太平洋岛屿托管领土帕劳,成为联合国第一百八十五个会员国。
托管理事会现由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鉴于其工作已大致完成,托管理事会已修订议事规则,使其能够在需要时开会。

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亦称世界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经大会和安全理事会联合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负责对国家间争端作出裁决。国家自愿参与诉讼程序,但一国如果同意参与,就有义务遵守法院的裁决。法院还根据请求向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秘 书 处
秘书处根据大会、安全理事会和其他机关的指示,执行联合国实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秘书处首长是秘书长,负责提供通盘行政指导。
目前,秘书处设有几个部和一些厅处,经常预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约有7500人,特别经费编制的工作人员人数不相上下。工作人员来自170多个国家。工作地点包括纽约联合国总部以及日内瓦、维也纳、内罗毕和其他地点的联合国办事处。

联合国系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12个称为“专门机构”的其他独立组织按照合作协定与联合国保持联系。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也属这类机构。这些机构是根据政府间协定设立的自治机构。这些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和有关领域负有广泛的国际责任。其中一些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和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时间比联合国更早。
此外,联合国一些办事处、计划署和基金,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负责改进世界各地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这些机构向大会或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上述所有组织都有自己的理事机关、预算和秘书处。这些组织与联合国一起,统称为联合国大家庭,或联合国系统。它们一起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实际协助。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经济和社会领域。

1、国际联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成立的一个国际组织。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的一些资产阶级和平团体积极主张建立一个调解国际纠纷的机构。美国总统威尔逊非常赞成这个主张,并将此纳入他的“十四点原则”,力主建立国际联盟这样一个组织。1919年1月18日,巴黎和会召开以后,威尔逊坚持首先讨论建立国际联盟的问题,并主张把《国联盟约》列为《对德和约》的必要组成部分。但是,在英法两国的操纵下,巴黎和会决定设立一个国联盟约起草委员会,由威尔逊担任主席,这样,威尔逊首先建立国际联盟的要求未被采纳。《国联盟约》起草委员会收到许多国家和团体提出的草案和陈述书,并就对战败国的殖民地和附属地实行委任统治问题、“门罗主义”列入《盟约》问题、反对在移民问题上的种族歧视问题等展开激烈的争论。《国联盟约》经过26次修改之后,于1919年4月28日在巴黎和会上通过。《凡尔赛和约》的第一部分就是《国际联盟盟约》。《盟约》中确定了国际联盟的组织机构、职能、原则和会员国的义务。1920年1月10日和约正式生效的这一天,在威尔逊主持下国际联盟宣告正式成立。凡是在大战中对德奥集团宣战的国家和新成立的国家都是国际联盟的创始会员国。这样,国联共有44个会员国,后来逐渐增加到63个国家,总部设在日内瓦。中国于1920年6月29日加入国际联盟。
国际联盟的主要机构有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并附设国际法庭、国际劳工局等,其中最主要机构是理事会。《盟约》规定,美、英、法、意、日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另外还有四个非常任理事国。美国虽然是倡议国之一,但因与英、法争夺领导权失败而未参加,因此,1926年德国加入国际联盟之前只有四个常任理事国。国际联盟主要受英法两国操纵。根据《国联盟约》,理事会的职责是:草定裁军计划,审核承担委任统治的各国提出的年度报告,保障会员国领土完整,向大会提出解决国际争端的议案,对侵略者实行经济和军事制裁等。
国际联盟虽然是各国为防止武装冲突、加强普遍和平与安全而建立国际机构的第一次尝试,但在实践中并没有起到维护和平的作用。《盟约》规定将德国殖民地由国际联盟实行委任统治,事实上等于把这些殖民地交由英法日等国实行殖民统治,它的作用只是帮助帝国主义重新划分势力范围,巩固了战后帝国主义体系。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帝国主义之间矛盾的发展和激化,国际联盟不可避免地走向破产的境地。1946年4月国联宣告解散,财产和档案全部移交给联合国。

2、合国于1945年10月24日成立,由51个国家承诺通过国际合作和集体安全维护和平。今天,世界上几乎每一个国家都加入了联合国。联合国共有191个会员国。
一国成为联合国会员国时,同意接受《联合国宪章》的义务。《联合国宪章》是一个国际条约,其中规定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根据《宪章》,联合国的四项宗旨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发展国家间友好关系;合作解决国际问题,增进对人权的尊重;成为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
联合国并非世界政府,不制定法律。但是,联合国提供协助解决国际冲突的办法,并就影响我们大家的事项拟订政策。在联合国,所有会员国,不论大小、不分贫富,不论其政治观点和社会制度为何,都在这一过程中享有发言权和投票权。
联合国有六个主要机关。其中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和秘书处五个机关设在纽约联合国总部。第六个主要机关是国际法院,设在荷兰海牙。
联合国大会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都派遣代表出席大会。大会是一个“世界议会”,开会审议世界上最紧迫的问题。每一会员国享有一个投票权。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接纳新会员国、制定联合国预算等关键问题以三分之二多数决定。其他事项以简单多数决定。近年来,大会作出特别努力,通过协商一致而不是通过正式表决作出决定。
大会在2001/2002年的会议上审议了180个不同的议题,包括全球化、艾滋病、非洲的冲突、环境保护以及加强新的民主体制等问题。大会无法迫使任何国家采取行动,但大会的建议是世界舆论的重要呼声,代表国际社会的道德权威。
大会每年9月至12月举行常会,必要时举行续会或就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举行特别会议或紧急会议。在大会休会期间,大会的工作由六个主要委员会、其他附属机关和联合国秘书处进行。
安全理事会
《联合国宪章》授予安全理事会的主要责任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每当和平受到威胁,安全理事会都可随时召开会议。所有会员国都有义务按照《宪章》的规定执行安理会的决定。
安理会有15个理事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联邦、联合王国和美国五国为常任理事国。其他10个理事国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近年来,各会员国正在讨论改变安理会成员组成的问题,致力于反映当前政治经济现实。
安理会需要有九票赞成才能作出决定。除关于程序问题的表决外,只要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投票反对(否决),安理会就无法作出决定。
安理会在审议威胁国际和平的问题时,首先探讨和平解决争端的途径。安理会可提议解决的原则或进行调解。在发生战斗的情况下,安理会争取实现停火。安理会可派遣维持和平特派团协助各方维持休战状态,将敌对部队隔开。
安理会可采取措施强制执行其决定。安理会可实行经济制裁或命令进行武器禁运。在极少数情况下,安理会授权会员国使用包括集体军事行动在内的“一切必要手段”,以实施其决定。
安理会还就秘书长人选和接纳联合国新会员国问题向大会提出建议。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在大会通盘领导下协调联合国及联合国系统各组织的经济和社会工作。作为讨论国际经济和社会问题以及拟订政策建议的中心论坛,经社理事会在加强国际合作促进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经社理事会还同非政府组织协商,使联合国与民间社会之间保持关键的联系。
经社理事会有54个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经社理事会整年都举行会议,每年7月举行主要会议,其中包括一次部长级特别会议,讨论重大的经济、社会和人道主义问题。
经社理事会的附属机构定期开会,并向经社理事会汇报情况。例如,人权委员会监测世界各地尊重人权的情况。其他机构重点处理社会发展、妇女地位、预防犯罪、麻醉药品、环境保护等问题。五个区域委员会在各自区域负责促进经济发展和合作。

托管理事会
设立托管理事会,是为了对由七个会员国管理的11个托管领土实行国际监督,并确保采取适当步骤为托管领土的自治或独立作好准备。到1994年,所有托管领土都已实现自治或独立,有的成为单独国家,有的加入邻近的独立国家。最后一个实现自治的是由美国管理的太平洋岛屿托管领土帕劳,成为联合国第一百八十五个会员国。
托管理事会现由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组成。鉴于其工作已大致完成,托管理事会已修订议事规则,使其能够在需要时开会。

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亦称世界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由经大会和安全理事会联合选出的15名法官组成,负责对国家间争端作出裁决。国家自愿参与诉讼程序,但一国如果同意参与,就有义务遵守法院的裁决。法院还根据请求向大会和安全理事会提供咨询意见。

秘 书 处
秘书处根据大会、安全理事会和其他机关的指示,执行联合国实务工作和行政工作。秘书处首长是秘书长,负责提供通盘行政指导。
目前,秘书处设有几个部和一些厅处,经常预算编制内的工作人员约有7500人,特别经费编制的工作人员人数不相上下。工作人员来自170多个国家。工作地点包括纽约联合国总部以及日内瓦、维也纳、内罗毕和其他地点的联合国办事处。

联合国系统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12个称为“专门机构”的其他独立组织按照合作协定与联合国保持联系。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也属这类机构。这些机构是根据政府间协定设立的自治机构。这些机构在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卫生和有关领域负有广泛的国际责任。其中一些机构,如国际劳工组织和万国邮政联盟,创立时间比联合国更早。
此外,联合国一些办事处、计划署和基金,例如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难民专员办事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计划署)或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儿童基金会),负责改进世界各地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这些机构向大会或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负责。
上述所有组织都有自己的理事机关、预算和秘书处。这些组织与联合国一起,统称为联合国大家庭,或联合国系统。它们一起提供技术援助和其他形式的实际协助。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经济和社会领域。

国联是一战后成立的,联合国是二战后成立的。
应该是这样的,记不太清了。